2025年3月13 - 14日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和莱芜区分局发布的关于多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包括涉案公司、报案要求、所需材料以及对相关人员的处理规定等内容。
2025年3月13日,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发布一则重要公告,事关山东丰友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据悉,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已经针对山东丰友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正式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件正依照法律程序有序侦办中。为了更高效地推进案件侦办工作,分局特此发布公告。
在此提醒,凡是在山东丰友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位于济南市天桥区田家庄东路6号舜景花园1号楼101室)参与集资的人员,请务必在4月3日之前,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堤口路派出所(具体地址为济南市天桥区矿院路30号)受案大厅进行报案登记。如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报案登记,将视为个人主动放弃相关权益,并需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那么,登记时需要携带哪些相关资料呢?具体如下:
1. 本人身份证及正反两面的复印件。若本人无法亲自到场,还需要出具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所有与集资相关的合同、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3. 投资资金及收取资金的银行交易流水、POS机小票、其他转款凭证、公司开具的收款收据等原件及复印件。这些资料要能够涵盖投资交款、收取本金、返息、返本金的整个过程,清晰显示付款和收款的信息。其中,银行交易流水必须包含交易对手信息,并且要用铅笔标记出与案件相关的信息。
4. 公司宣传材料等其他证据材料的复印件。
5. 其他能够证明自己投资情况或指证犯罪的材料。
公安机关承诺将严格依法办案,尽最大努力追赃挽损。希望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理性反映诉求。
另外,对于在本案中从事居间介绍、从中获得介绍费的业务人员或单位,希望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退缴非法所得(包括代理费、好处费、佣金、返点费、提成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退缴赃款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若拒不退缴赃款或转移资产,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惩戒,并依法追缴;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公告的联系人是王警官和郭警官。
特此公告。
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
2025年3月13日
紧接着,在3月14日,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也发布了两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分别涉及海南星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济南市乐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目前,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已经对海南星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了确保该案件能够依法妥善办理,切实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涉及该公司的集资参与人,请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集资有关的合同、清欠协议、收据、银行交易明细、微信交易明细、支付宝交易明细和转账支付使用的银行卡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东区一楼非法集资防控处置中心进行登记报案。如果逾期未登记,后果需自行承担。
希望集资参与人能够依法合理地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对于在网上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登记地址为:济南市莱芜区汶源东大街26号,莱芜大润发超市对过。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2025年3月14日
同时,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也已对济南市乐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农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调查发现,乐农公司以投资建设酒店为名义,与他人签订借款协议,并承诺给予高息回报,面向社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为了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全面搜集犯罪证据,有力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作如下公告:
一、凡是在乐农公司莱芜区参与投资的集资参与人,请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身份证件、银行卡、投资协议、收据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流水、公司宣传资料等,前往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高庄派出所登记报案。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乐农公司业务推广人员违法所得的提成、佣金、奖金以及获利出局的集资参与人获得的收益应依法追缴。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应主动到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高庄派出所将违法所得全部退缴。及时退缴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对于抗拒调查、拒不退缴的,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惩戒,依法追缴,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集资参与人客观真实地提供证据材料,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取证工作。对于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聚众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地址: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高庄派出所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2025年3月14日
报案所需要的材料
1. 个人身份证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2. 投资转款、返利用的银行卡,返还集资款用的银行卡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3. 投资协议、收据的原件、复印件。
4. 交易明细(包括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流水、POS机小票),并对投资、提成或者收益部分用铅笔进行标注。
5. 乐农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有关宣传资料。
6. 提供的所有材料需编号(例:1/10,2/10等)。
7. 凡提供的复印件上,需写上“原件保存于何处,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共几页。”并逐页签名捺印指纹。
本文介绍了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和莱芜区分局发布的多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明确了涉案公司、报案时间、所需材料以及对相关人员的处理规定等。警方旨在依法办案、追赃挽损,提醒集资参与人积极配合、理性维权,相关违法人员应主动退缴非法所得,否则将面临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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