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翁源县一家奶茶店突发火灾的事件,介绍了起火原因是一名初中生玩打火机引燃易燃物品,同时普及了未成年人玩火引发事故的法律责任以及带来的后果,最后提醒家长要正确引导孩子不玩火。
近日,在韶关市翁源县发生了一起令人揪心的事件,一家奶茶店突发火灾。
当地消防部门在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力量前往火灾现场进行救援。
经初步调查,这场火灾的起因令人意外。原来是一名初中生在奶茶店前台就餐区玩耍时,玩起了打火机,不慎引燃了店内的白色羽毛装饰等易燃物品。由于这些物品易燃性强,火势迅速蔓延开来,给现场带来了极大的危险。
阿消普法
近年来,因未成年人玩火引发的火灾事故频繁发生,这一现象值得我们高度关注。未成年人玩火的危险性是极大的,孩子擅自玩火,不仅会危害自身的生命安全,一旦对他人造成损害,其监护人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满16周岁的人犯失火罪,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对于不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未成年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需要强调的是,玩火玩出事故,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触犯了“放火罪”,那将付出惨痛的代价。具体如下:
一、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放火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其法律后果十分重大。具体处罚标准如下: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严重后果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民事责任
放火行为如果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放火人还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这意味着,放火人需要为因其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进行经济赔偿。
三、行政责任
对于过失引起火灾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将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体现了对过失引发火灾行为的行政处罚。
四、其他后果
除了上述法律责任外,放火罪的犯罪记录还会对个人的社会声誉产生长期影响,可能导致失去就业机会、社会排斥等后果。此外,放火行为还会对公共安全和个人财产造成严重威胁,破坏社会稳定和和谐。
阿消提醒
教育孩子不玩火,家长的正确引导很重要!
本文通过讲述韶关翁源奶茶店因初中生玩火引发火灾的事件,普及了未成年人玩火的法律责任和危害,提醒家长要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正确引导孩子不玩火,以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原创文章,作者:Sorrowful,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ouwuzhinan.com/archives/364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