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名来自深圳的工薪阶层男子,疑似被以“婚恋”为由诱导在惠州仲恺高新区购房的事件。经调查,引导购房的“前女友”实际为深圳易家置业顾问有限公司的15名销售人员,目前事件仍在调查处理中,同时律师对该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析。
近日,36名男子称被同一名前女友“刘某”以婚恋为名诱导购房一事,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据澎湃新闻报道,从广东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了解到,经过详细调查,以“婚恋”为由参与购房引导的并非网传的“刘某”一人,实际上是15个人,而他们均为深圳易家置业顾问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截至目前,该事件仍处于调查处理阶段。
据广东广播电视台的相关报道,初步统计显示,在惠州仲恺高新区的玖璟台、昊艺尚苑等小区,疑似被“前女友”骗来买房的业主至少有36名。这些业主大多是30岁左右的深圳工薪阶层,他们与“刘某”的“恋爱”时长通常不超过一个月。
3月14日,记者尝试电话咨询深圳易家置业顾问有限公司,然而却无人接听。记者进一步查询发现,该公司曾经发布过房产销售招聘信息,其中提及“新人手把手教,还有免费的培训,跟上公司的方向就可以,我们公司的新人一般半个月内可以开单”等内容。不过,目前该公司在多个招聘软件上均已没有招聘内容。
具体来看,多名男士向媒体反映,在2023年四五月份,他们与“刘某”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期间,“刘某”一再强调,要先买房再见家长,之后才能同居。不仅如此,“刘某”还称愿意出3万元的定金作为首付,并强烈推荐惠州仲恺高新区的玖璟台、昊艺尚苑等小区。可是,当多名男士在办理房产证时,“刘某”则以各种理由拒绝加自己的名字。购房手续办好后,“刘某”的态度瞬间变得冰冷。
报料人提供的资料显示,为这36名业主办理购房的中介是罗某远和杨某文。通过天眼查可知,这两人不仅经营房屋中介业务,名下还有一家传媒公司。深圳华某视界传媒有限公司的股东就是罗某远和杨某文,该公司地址位于深圳龙岗一座大厦的10楼。几名当事人均证实,他们经常在这附近与所谓的“刘某”约会。大厦物管也表示,去年9月,大厦门禁系统还曾有“刘某”的资料信息。
3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查询确认,深圳易家置业顾问有限公司股东为罗某远、杨某文。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此前曾发布多个房产销售招聘,一则招聘信息显示:公司代理楼盘是珠三角地区新楼盘、二手租赁、一楼商铺,工作内容包括网络发布、电话营销,提及客户全部由公司提供,多个招聘要求提及“新人手把手教”。
同日,记者再次电话咨询该公司,依旧无人接听。目前,该公司在多个招聘软件显示均无招聘内容。
对于这起事件,律师也给出了专业的解析。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分析认为,销售人员通过虚构恋爱关系、承诺结婚等方式诱导购房者买房,让购房者误以为购买的是婚房,而这仅仅是销售人员出售房屋的手段,恋爱乃至结婚只是他们的障眼法。购房者在被隐瞒事实真相的情况下购买房屋,销售人员的行为构成欺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此,购房者有权要求撤销购房合同,并要求销售人员及其所在中介返还因购房所遭受的损失。
针对涉案公司,赵良善指出,任职公司对于其工作人员负有监管责任。因销售人员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购房者基于此而产生的民事损失,可向中介机构主张。
此外,赵良善还提醒,涉案销售人员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因其通过虚构婚恋关系、承诺结婚等方式,诱导多名男性购房,在购房后消失,最终目的是获得大量佣金,具备虚构事实非法占有的主观意思表示,符合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也进行了分析,他表示,诈骗罪需满足以下条件: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非法占有财产。若能查明销售人员与开发商、中介存在利益勾结(如佣金分成),且虚构婚恋关系的目的是诱导购房牟利,这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但实践中,因受害者需证明‘购房决策直接由欺诈导致’,且如购房合同由本人签署、价格无异常,则开发商交易流程合法,刑事立案还存在一定的障碍。目前的证据,仅有聊天记录、受害者证言等间接证据,需进一步查证房产销售团队与开发商以及中介的资金往来、共谋策划的直接证据,如佣金协议、内部培训话术等,来证实房产销售人员与开发商以及中介合谋欺骗受害者。”谭敏涛进一步分析道,“若开发商未参与欺诈,仅通过正常中介渠道销售房屋,并没有和销售人员合谋,那就难以认定开发商为共犯。但开发商明知销售团队是以婚恋为由欺骗受害者,但仍为其提供相应补贴,开发商可能涉及虚假宣传或商业欺诈。”
谭敏涛还指出,若置业顾问公司组织、培训销售人员以婚恋名义诱导购房,并与开发商合谋分佣,可能构成单位犯罪。若公司管理层明知销售人员的欺诈行为却未制止,可能被认定为共犯。此外,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介机构不得以虚假信息诱骗交易。涉事公司通过虚构婚恋关系诱导购房,已违反行业规范,可能面临吊销资质、罚款等处罚。若公司默许销售人员以“结婚需购房”等话术营销,则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予以查处。
本文围绕36名男子被“婚恋”诱导购房事件展开,介绍了事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涉及的人员、公司等信息,还详细阐述了律师对该事件法律性质的分析。此事件反映出房产销售领域可能存在的欺诈乱象,提醒购房者要保持警惕,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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