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从惩戒到善意文明的转变,强制执行新导向:善意文明开启执行新局面

本文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强调的强制执行应保持谦抑性和审慎性,阐述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先介绍了该理念的提出,接着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数据说明各级法院在这方面取得的成效,然后分析在当前背景下强化该理念的重要性及具体举措,最后指出善意文明执行是更高水平的执行,需完善法律法规保障。

2025年3月12日

法院强制执行:从惩戒到善意文明的转变,强制执行新导向:善意文明开启执行新局面

本文字数:1663,阅读时长大约3分钟

导读:惩戒并非最终目的,关键在于让相关执行措施达成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 | 一财评论员

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执行局局长黄文俊在解读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工作报告》)时着重强调,强制执行务必保持应有的谦抑性和审慎性,并且要在全方位的监督下规范运行。

强制执行所体现出的谦抑性和审慎性,实际上是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具体表现。早在2020年1月,最高法就印发了《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执行工作会对各方当事人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必须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规范公正地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坚持比例原则,精准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避免出现过度执行的情况。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在善意文明执行方面付出了诸多努力,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工作报告》中列举了几组数据:去年各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完毕率达到了40.13%,相较于之前增长了5.13个百分点;执行到位率为54.29%,上升了8.1个百分点;被纳入失信名单的人数为245.7万人次,同比下降了23.4%;有282.1万人次通过信用修复重新回归市场,同比增长了35.4%,失信名单人数十年来首次出现下降。

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在当前部分地方出现趋利性执法现象的大背景下,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显得尤为重要。

接下来,善意文明执行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一方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根本出发点在于“善意”。

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目标是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这一原则的指引下进行的执行工作就是善意执行。相反,如果是为了实现某些地方和部门的利益,通过人民法院进行超出法律规定的罚没或者罚金等行为,那就是非善意的,甚至是恶意和违法的。

《工作报告》指出,去年各级人民法院加强了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案件的审查,严格防范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的情况发生。希望今后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环节能够严格甄别、依法审判的同时,在执行环节也能取得更多的成果。尤其不能将审判环节的不合理判案和执行环节的不合理操作合为一体,让当事人在整个过程中失去救济的途径。

另一方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要充分展现出谦抑性和审慎性。

谦抑性和审慎性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其基本要求是做到罚当其过,并且为被执行人留出“改过空间”。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多次强调,“强制执行不是不计后果的乱执行”。对于涉及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案件,要落实中央有关产权保护的精神,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禁违法查封案外人财产,严禁对不得查封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坚决杜绝超标的查封,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等企业法人、企业家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之所以多次强调这些内容,其中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企业和个人留出“改过空间”。除了那些恶意逃废债务、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之外,还有很多被执行人希望通过自身的努力逐步偿还债务。如果采取“一棍子打死”的方式,往往会导致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都遭受损失。

《工作报告》中列举的执行到位率上升和失信人员下降这两组数据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联。黄文俊也表示:在实践中,有些被执行人虽然面临着一时的经营困难,但仍然积极主动地履行义务,展现出了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人民法院通过“活封活扣”等善意文明执行举措,帮助这些“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重新获得新生。

当然,在对被执行人“网开一面”的同时,对于那些具备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以及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等情形的被执行人,也要依法加强惩戒力度。

在2024年的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上,张军曾表示:“目前,我们正在修改完善失信限消司法解释,研究制定惩戒分级分类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以使惩戒措施更加精准。”“更加精准”是未来努力的方向,这不仅体现在失信人员的认定和解除方面。

总之,善意文明执行是更高水平的执行方式。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对个体的影响范围广泛、时间长久。惩戒并非最终目的,关键是要让相关执行措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法院强制执行中的善意以及谦抑性、审慎性既是一种理念,也是具体的实施路径,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来加以保障。

本文围绕法院强制执行的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展开,介绍其提出背景与成效,分析强化该理念的重要性及两方面举措,强调惩戒不是目的,应实现法律与社会效果统一,需完善法规保障这一理念落实。

原创文章,作者:Foster,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ouwuzhinan.com/archives/34670.html

(0)
FosterFoster
上一篇 2025年3月13日
下一篇 2025年3月13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