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发展新型离岸贸易展开,介绍了新型离岸贸易的定义、特点、发展现状,阐述了支持其发展的意义,分析了适合发展的地区,并对其发展提出了建议。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培育绿色贸易、数字贸易等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发展新型离岸贸易。
在众多受访专家的眼中,“发展新型离岸贸易”这一举措意义非凡,它将成为推动外贸新业态发展的重要动力,为我国外贸开辟全新的发展空间。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的教授陈建伟在接受相关采访时详细解释道,新型离岸贸易主要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贸易活动。在这类贸易中,交易所涉及的货物并不进出我国一线关境,或者不纳入我国海关的统计范畴。它包含多种形式,像离岸转手买卖、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以及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等都属于新型离岸贸易的范畴。
那么新型离岸贸易的“新”究竟体现在哪里呢?陈建伟教授进一步说明,和传统的跨境进出口贸易相比,新型离岸贸易实现了资金流、订单流与货物流的分离。例如,境内企业承接了境外的订单,但货物并不直接经过中国关境,而是由境外供应商直接交付给境外客户,这就是新型离岸贸易的一种典型形式。
中国数实融合50人论坛智库专家洪勇在接受采访时提到,我国的新型离岸贸易目前虽然还处于发展初期和探索阶段,不过发展速度十分迅速,多个区域在实践中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许多自贸试验区已经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比如上海的离岸转手买卖模式,苏州的境外委托加工模式等。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方面特别提出,要加快推进离岸贸易的发展,积极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
洪勇专家表示,支持发展新型离岸贸易的主要目的是培育外贸的新模式和新动能,提升我国经济的国际化水平以及优化营商环境。
陈建伟教授则认为,发展新型离岸贸易有助于拓展我国外贸发展的新空间,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这种贸易模式能够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和时间成本,提高贸易效率,还能吸引更多的国际贸易业务集聚到我国。
在洪勇看来,有条件发展新型离岸贸易的地方通常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经济较为发达,对外开放程度较高;二是拥有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等政策优势;三是具备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和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基于这些条件,上海、广东、浙江、北京等地是比较适合发展新型离岸贸易的。
对于新型离岸贸易的发展,陈建伟教授提出,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具体来说,首先要明确新型离岸贸易的业务范围,制定相应的监管和统计制度,确保其能够规范发展;其次,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新型离岸贸易提供便利的跨境资金结算和风险管理支持;最后,可以选择在具有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的地区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本文围绕新型离岸贸易展开,介绍了其定义、特点和发展现状,阐述了发展新型离岸贸易对我国外贸的重要意义,分析了适合发展的地区,并给出了发展建议。发展新型离岸贸易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新方向,有望为我国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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