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崇明堡镇,城管发现团城公路财工河北路南侧一工地未设置施工铭牌,施工单位因刚开工忙于其他事务而疏忽。城管约谈施工单位,讲解施工铭牌重要性并督促整改。复查时单位已按要求设置,因情节轻微及时改正未受处罚,同时还介绍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中关于施工铭牌的要求和处罚规定等内容。
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铭牌的设置绝非小事,它就像是一座桥梁,将工程与市民群众紧密相连,是实现工程透明化、规范化管理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有了施工铭牌,市民群众就能及时了解工程进展,并且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从而确保工程的合法合规性。
接下来看看具体的案情。近日,崇明城管堡镇中队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团城公路财工河北路南侧的一个工地正在施工,但是这个工地却没有设置施工铭牌。
当执法队员进行现场检查的时候,这个工地的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正好在场。他表示这里正在进行某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由于工程刚刚开工,他们忙于其他事务,结果一时疏忽大意,就没有及时设置施工铭牌。针对这一情况,执法队员对其进行了约谈。在约谈过程中,执法队员耐心地向施工单位讲解了施工铭牌的重要性,告知施工铭牌应当公示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规定,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并且要求在限期内改正这一情况。
再看看处理结果。经过复查发现,该施工单位已经在工地醒目的位置按照要求设置了施工铭牌。鉴于其违法行为比较轻微,而且能够及时改正,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所以执法部门对其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最后,让我们走进法律小课堂。《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中有明确规定。第十条指出: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施工铭牌。这个施工铭牌应当标明以下内容:(一)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工地四至范围和面积;(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三)开工、竣工日期和监督电话;(四)夜间施工时间和许可、备案情况;(五)文明施工具体措施;(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内容。第三十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并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一)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未按照要求设置施工铭牌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资料来源:上海城管。编辑:何清扬。
崇明城管处理工地未设施工铭牌的事件,包括发现问题、约谈施工单位、复查整改结果,同时介绍了上海相关规定中的施工铭牌要求和处罚规定等内容,强调了施工铭牌在工程管理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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