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个税起征点:提高起征点与专项附加扣除的权衡

全国两会前夕个税起征点的讨论展开。先介绍了人大代表、教授和企业家等对提高个税起征点的不同建言,指出当前居民收入增长和内需不足的情况下,提高个税起征点受网民热捧。但同时阐述个税减税要公平合理需考虑多种因素,回顾了我国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历程,分析了调整起征点要考虑的城镇居民生活支出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最后还提到我国近年来更侧重通过增加专项附加扣除来减轻个人税负及其优势。

每到全国两会即将召开的时候,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讨论热度就如同被点燃了一般,不断升温。

就在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校长余淼杰提出了一个颇具建设性的建议。他认为,可以先在北上广深这些生活成本相对较高的地区进行试点,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现在的每年6万元提高到10万元。这一改变如果实施的话,换算到每个月,就相当于把目前每个月5000元的个税起征点提高到大约8333元。这样做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减轻中等收入群体的税负,从而释放出更多的消费潜力,让经济发展更具活力。

而在此之前,上海财经大学的教授丛树海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觉得可以将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提高到每个月6000元,通过这样的调整,能够确保低收入者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无疑是对低收入群体的一种保护。并且,之前也有不少企业家发声,他们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万元,甚至还有人提出更高的数额。

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增长面临着一定的压力,国内的消费需求也不是很旺盛。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有相当多的观点都认为,通过提高个税起征点这种方式,能够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这一举措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一旦实施,将会增加部分居民实际到手的收入。居民手头的钱变多了,信心自然就会增强,消费也会得到刺激。这样的观点在网民中受到了热烈的追捧。

然而,个税减税这件事情要想做到更加公平合理,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全面地统筹考虑多个因素。具体到是否要提高个税起征点,以及如果要提高的话提高到什么水平,这就更加需要一套公开透明的调整机制了。而且,国外在这方面也有不少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我们可以通过定期调整来让个税制度更加完善。

所谓的个税起征点,在学术上的名称是基本减除费用。它的含义就是满足老百姓基本生活需求的扣除费用,从理论上来说,这部分费用是不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不断地提高,个税起征点也在逐步地提升。

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在个税起征点调整方面的历程。1980年的时候,中国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为800元/月,到了2006年,这个数字提高到了1600元/月,2008年又进一步提高到2000元/月,2011年则提升到了3500元/月,2018年(四季度)提高到了现行的5000元/月。

从1980年开始,在这45年的时间里,中国总共4次调整了个税起征点,而且主要集中在近二十年,基本上是平均五年就会进行一次调整。到现在,距离上一次调整已经过去了6年多的时间。

中国个税起征点是否进行调整,一般来说主要会考虑三个大的因素。其中,城镇居民实际生活支出水平是首要的因素。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在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4188元,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是34557元。

按照月份来计算的话,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每个月大约是2880元。当然了,这只是一个平均的数值,毕竟不同地区的生活水平差异很大,实际居民的消费支出会有非常明显的差异。而且我们还需要考虑到一个家庭当中,可能是父母(或者其中一方)工作,但是他们需要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等情况,所以实际上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会明显高于前面提到的这个数据。假如按照一个人需要负担两个人的支出这样大致来估算的话,2024年全国居民人均负担的家庭消费支出每个月大约是5760元,这个数字和2018年(4352元)相比,增长了大约32%,并且也超过了当前5000元/月的起征点。

不过这只是一个大致推算出来的数值,实际的起征点仍然需要综合考虑城镇居民人均基本消费支出、每个就业者平均负担的人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之后才能确定。在2018年的时候,将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就已经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了,因为当时这个数字是高于人均负担家庭消费支出(大约4200元/月)的。现在距离上次调整已经过去了六年多的时间,这个扣除标准确实需要提高了,丛树海教授建议的6000元/月是比较合理的。

提高个税起征点,还必须要考虑到财政的可承受能力。这就需要去测算个税减税方案所导致的减收规模,以及对财政可持续性的冲击。

近年来,由于受到经济下行、减税等因素的影响,全国财政收支的矛盾在不断地加大。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的第四大税种,其收入的增速也明显放缓了。根据财政部的数据显示,2024年个人所得税为14522亿元,比上一年下降了1.7%。

所以,考虑到当前形势下财政可承受能力有所减弱,再结合实际人均家庭消费支出的负担水平,不宜过度提高个税起征点。如果起征点设置得过高,财政减收的规模就会过大,这可能会对地方财政产生比较大的冲击,而且还会影响中央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老百姓除了关注个税起征点的变动之外,还应该注意到近年来中国在减轻个人税负方面,更加侧重于通过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的方式来实现。例如在2019年推出了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2022年又新增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2023年还提高了子女教育、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和提高个税起征点所带来的普惠性减税(而且在实际操作中高收入阶层减税额度更高)相比,增加或者提高专项附加扣除的类别或者标准,会让减税变得更加精准,也更加公平。按照专家的测算,对于那些“上有老、下有小”的纳税人来说,如果个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话,基本上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近年来虽然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很高,但是实际上个税减税政策的发力点都放在专项附加扣除上的原因。下一步,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仍然有很大的完善和细化的空间。

全国两会前夕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备受关注,各方有不同建言。虽然提高起征点可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刺激消费,但个税减税要公平合理需考虑多种因素,如城镇居民生活支出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等。我国个税起征点调整历程显示调整有一定规律,目前距离上次调整已六年多。当前情况看丛树海建议的6000元/月较合理,但也要考虑财政情况不宜过高。此外,我国近年来通过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减轻税负,相比提高起征点更精准公平且仍有完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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