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控烟不进反退,全国立法刻不容缓

中国控烟的现状,通过演员徐娇劝阻吸烟被拒事件引出当前公共场所控烟范围缩小等问题,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改后导致饭馆等场所不再属于规定的公共场所范围。还指出在多个层面控烟出现“不进反退”现象,包括卷烟销量增加、吸烟率下降速度慢于全球、地方控烟立法进程不佳等。最后强调全国性控烟立法的必要性,它能提高公众意识,破解地方立法的问题,并且为执法提供刚性保障。

中国控烟不进反退,全国立法刻不容缓

2月28日,在中国控烟与健康协会主办的“全国两会代表、知名专家控烟与健康研讨会”的会场上,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的肖琳提及当下公共场所控烟的现状时,大力呼吁在短期内要强化地方性法规的执行力度,而从长远来看,则要加速全国性立法的进程。

在去年年末的时候,演员徐娇于长沙的一家餐馆内劝阻他人吸烟,然而却遭到了拒绝。并且当地警察还告知她“长沙室内抽烟不犯法”,这件事再一次引发了公众对于全国控烟规定的激烈争论。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对“公共场所”这一概念的定义进行了修改,把“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修改成了“宾馆、旅店、招待所”。这就意味着,饭馆、咖啡馆等诸多场所已经不再被包含在《条例》所规定的公共场所的范畴之内了。虽然《条例》本身并没有涉及控烟的相关条款,但是它却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影响力,由它派生出来的包含控烟规定的《实施细则》也受到了影响,控烟的范围被直接缩小了。

从整体上看,当前的控烟进程在多个层面都出现了“不但没有前进,反而后退”的情况。从数据方面来看,中国的卷烟销量从2003年到2023年增长了接近40%。此外,虽然中国的吸烟率处于下降的趋势之中,但是其下降的速度却比全球的水平要慢。《健康中国行动》设定了到2030年成人吸烟率要下降到20%的目标,有报告着重指出,按照目前的这个下降速度,要达成这个目标是有着相当大的难度的。而且,地方在推动控烟立法方面的进程也并不乐观。2023年8月,云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举办了《云南省爱国卫生条例(草案)》的听证会,在“听证稿”里,控烟条款的力度不足,还将指导吸烟区设置的职能交给了烟草专卖局等问题,遭到了多方的批评;在此之前,大连、重庆都打算在地方条例里允许部分室内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这种在立法层面上的让步与妥协,无疑会率先减慢公共场所全面无烟化的进程,这也多次遭到了公众的反对。

各地在全民控烟方面留有余地,对吸烟行为“网开一面”,甚至出现“越改越弱”的情况,这种现象不仅仅体现在吸烟区设置这一个环节上。禁烟的范围没有扩大甚至有所缩小,地方立法和上位法存在冲突,监管职责、处罚规则不明确等诸多严重问题不断出现。其中的原因是比较复杂的,“政企合一”的烟草业制约着地方的控烟活动,在理念的争执当中还掺杂着利益的纷争;全面禁烟背后还存在着巨大的执法成本;公众对禁烟抱着无所谓甚至反感的态度……像这样的种种情况都需要地方政府下定决心、认真对待,但是在这些因素之外,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点,那就是顶层规定的缺失。前面所提到的《实施细则》作为目前唯一的全国性控烟规定,就有多位控烟人士曾经向南都记者强调,它属于部门规章,法律位阶不高而且缺少处罚规则,无法对室内吸烟行为进行处罚,所以其中的控烟条款长期处于“空转”的状态,很少能够发挥作用。

出台全国性的控烟立法是当前的迫切需求,这也能够直接提升公众的意识。推动控烟的进程需要国家层面率先做出行动来解决问题,对于地方立法不完善、存在阻力等问题,全国层面进行统一立法也是最为直接有效的解决方式。除此之外,由于执法人员数量有限、执法成本比较高,导致地方出现“有法不执法”的情况,所以就需要更为刚性的法治保障和要求。同时,各地也需要打造严格、高质量的执法,这不仅是未来执行更为理想的控烟法规的必要条件,也是当下控烟行动从“纸上”落到““实际行动”的关键环节。

本文总结了中国控烟的现状,包括在多个层面出现的控烟倒退现象,如卷烟销量增加、吸烟率下降慢、地方立法进程不佳等。同时指出了背后的复杂原因,如烟草业掣肘、执法成本高、公众态度等。强调了全国性控烟立法的必要性,它能提高公众意识、破解地方问题、提供执法保障,各地也需要打造高质量执法,从而推动控烟进程从理论走向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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