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串网红罗大美遭抢劫杀害”案在南阳中院开庭审理的情况,包括案件的大致经过以及主犯当庭翻供的内容等相关信息。
2月28日,备受瞩目的“反串网红罗大美遭抢劫杀害”一案于南阳中院进行开庭审理。据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罗大美家属那里得知,此案件的主犯余某生在法庭上当庭翻供。他宣称,是罗大美本人自愿给予他钱财的,并且罗大美的死亡完全属于意外情况。
罗大美遭抢劫杀害案开庭审理。(上游新闻记者 牛泰 摄)
罗大美,其真名为尚某峰,在被害之时年仅30岁。经检方查明,被告人余某生在与尚某锋交往期间,知晓尚某锋是一名网红后,便萌生了对尚某锋实施抢劫、勒索钱财的恶念。余某生还与沙某姣、杨某多次商量如何抢劫勒索钱财。
根据检方调查情况,2023年7月5日晚,在余某生的指使下,杨某将尚某锋诱骗至南阳市一个小区内余某生所租的住房内。余某生在控制住尚某锋之后,伙同其同居女友沙某姣把尚某锋转移至南召县南河店镇桑树坪村,在这期间多次对尚某锋进行恐吓,胁迫尚某锋向沙某姣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账户进行转账操作。到了7月7日凌晨,在向尚某锋索要二百余万元之后,余某生在与尚某锋单独相处的时候将其杀害,并且掩埋了尸体。
经过鉴定,尚某峰的颈部受到了钝性外力作用以及锐器作用,从而导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或者(并)颈动脉离断、颈椎分离死亡。
检方认为,被告人余某生、沙某娇、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而且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抢劫罪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余某生在抢劫被害人财物之后,为了逃脱法律责任,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人灭口,导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罗大美家属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其父母以及妹妹都参与了开庭。
上游新闻记者从家属处了解到,针对检方的指控,余某生当庭翻供。余某生在法庭上表示,他把尚某峰带到租住处和民房内,是因为尚某峰在背后说了他的坏话,他只是想教训一下;他声称自己没有抢劫钱财,那二百多万元完全是尚某峰自愿赠予他的;他坚称自己没有杀人,尚某峰的死亡是意外死亡,之前他向公安机关供述的杀人细节全都是他自己臆想出来的;并且他表示那二百多万元他并未挥霍,而是放在了境外,他愿意带执法人员去取所谓的“赃款”。
目前,庭审仍然在持续进行当中。
“反串网红罗大美遭抢劫杀害”案开庭审理,主犯余某生当庭翻供,他否认了抢劫、杀人的指控,称罗大美是自愿给钱且死亡是意外,但检方此前查明他有抢劫勒索杀人的嫌疑,案件目前仍在庭审过程中。这一案件的发展和结果备受关注,也关系到受害者罗大美及其家属的权益能否得到公正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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