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月27日发布的《佛山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且有效期为5年。文章详细阐述了商转公贷款的定义、市民申请商转公贷款需满足的条件,以及商转公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等方面的内容。
2月27日上午,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佛山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此办法会在4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有效期长达5年呢。
《管理办法》规定,商转公贷款的情况是这样的:如果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已经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而且原来的商业贷款还没有结清,当满足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并且在得到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之后,就可以向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这个公积金贷款是用来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贷款的哦。
按照《管理办法》,想要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市民得同时符合很多条件呢。其一,借款申请人(包括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要符合本市现行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其二,主借款人必须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共同借款人可以是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其三,借款申请人应当是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
与此同时,申请商转公贷款还必须同时符合下面这些条件: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必须是借款申请人家庭在佛山行政区域内购买的首套自住住房;原商业贷款银行与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银行必须是同一家银行,而且得属于本市商转公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原商业贷款已经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并且当期还款状态正常;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存在权利受限的情况,并且已经得到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由其出具《商转公贷款同意书》。
《管理办法》也明确了商转公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在额度方面,贷款额度不能高于原商业贷款当前本金余额减去6期原商业贷款月还款本金(也就是:商转公贷款额度≤当前商业贷款余额 - 6期原商业贷款月还款本金),同时也不能高于购房发票价格或者当前市场评估价值的80%,最终能够贷款的额度取上述计算的最低值。
在贷款期限上,最短是1年,最长是20年,并且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同时贷款期限与自住住房房龄之和不能超过40年,最终可贷期限取上述计算的最短期限。
贷款利率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来执行的。现在,5年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35%,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85%。
本文总结了佛山即将施行的商转公贷款管理办法,包括其施行时间、有效期、商转公贷款的定义、申请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等重要信息。这些信息对于佛山有住房商业贷款且想转公积金贷款的市民来说非常重要,能够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并做好相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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