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为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宽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考应届生认定标准,并且介绍了其他多省份也陆续有类似举措,如湖南、山东、广西、浙江衢州市衢江区等在事业单位招考中对应届生认定标准进行调整,以鼓励高校毕业生尽早尽快就业。
在引导高校毕业生先就业再择业、早就业快就业这一目标的推动下,新疆近期做出了一项重要决策,那就是明确放宽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考应届生的认定标准。
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国资委三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对报考自治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当年度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认定做出了新的规定。这一规定以本人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准,这意味着当年度应届毕业生即便签订了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纳了社保或者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等,这些情况均不会影响其应届毕业生身份的认定。
此通知还进一步明确,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新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届毕业生岗位时,不会受到是否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工商注册登记等方面的限制。这一举措无疑是在鼓励毕业生尽早尽快地踏入就业岗位。
从公开报道来看,自2024年中旬开始,有不少省份都陆续放宽了事业单位招考中的应届生认定标准。
2024年5月末,湖南省人社厅在《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措施》通知中给出了明确规定。在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出现空缺岗位时,除了那些有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者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之外,其余岗位应当主要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并且在发布招聘计划的时候,对“高校毕业生”的定义为近3年内毕业、在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也就是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包含毕业当年度),而且不会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进行限制。
2024年7月,《山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出台。该措施提出要加快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进度。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需要加快招聘流程,按照规定的招聘程序尽快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各项工作,原则上要在每年7月底之前完成招聘工作。并且各类事业单位在发布招聘计划的时候,可以明确“当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和缴纳社保情况进行审核。
同样是在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等部门针对开展“筑梦广西•职引未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行动发出通知。在通知中提到,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时,除了那些有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者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之外,其余岗位应主要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在发布招聘计划时,明确“高校毕业生”包括近2年内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会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进行限制。
今年2月,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答复委员提案时也透露出相关信息。根据上级部门在事业单位等编制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的指引,该区在岗位条件设置方面强调高校毕业生就业导向。在对应届生的对象定义上做了微调,从原来的当年度高校毕业生调整为近三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这里面就包含了在企业就业有工作经验的近三年毕业的应届生。另外,在招聘对象范围不限于应届生的岗位,招考时尽量不对工作经历做要求,这有助于克服高校毕业生“慢就业”“不就业”的倾向。
本文总结了新疆放宽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考应届生认定标准的情况,以及湖南、山东、广西、浙江衢州市衢江区等地在事业单位招考中应届生认定标准的调整情况,这些举措都是为了引导高校毕业生先就业再择业、早就业快就业,克服高校毕业生“慢就业”“不就业”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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