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行业“美托”现象:精准围猎消费者 “美托”营销笼罩下的医美行业:消费者权益何去何从

本文深入探讨了医美行业中新兴的“美托”营销套路。通过中青报记者的调查发现,“美托”由医美机构销售人员、美容院员工和医美咨询师合作,按“剧本”用话术诱导消费者。文章还引用专家观点阐述相关法律问题、消费者维权困境,以及提出规范医美行业的建议等。

近期,中青报的记者展开了深入的调查,结果发现,在当下蓬勃发展的医美行业里,一种名为“美托”的营销套路悄然兴起,这一现象不得不引起人们的警觉。所谓的“美托”,其实就是医美机构安排专门的销售人员,让他们与美容院的员工以及医美咨询师相互配合、协同作战。他们会事先精心准备好一套“剧本”,在这个“剧本”里包含了各种各样的“话术”,然后运用这些“话术”来对消费者进行精准的诱导,就像是对消费者进行一场有计划的“围猎”一样。

有一份来自深圳某医美机构的内部培训资料被曝光,从这份资料中可以看到,里面的内容简直令人瞠目结舌。销售人员被教导如何把那些号称“解千愁”的医美项目巧妙地引入顾客的生活当中。比如,对于一些年轻女性,他们会抓住其具有虚荣心的心理特点,向她们鼓吹医美手术能够让她们变得更加迷人,甚至暗示她们通过医美手术可以吸引到更加富有的伴侣。而对于那些注重风水的已婚顾客,销售人员则被指导从玄学的角度出发,说一些诸如太阳穴凹陷会影响面相或者鼻子变高能够带来好运之类的话,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来影响顾客的购买决定。

针对“美托”这一现象,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的副院长王岳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医美这个领域比较特殊,它是非常接近消费者的,正因为如此,它的营销行为规范就急需加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副教授陶盈也表示,这种通过假冒消费者来夸大效果的行为,是涉嫌虚假宣传的,而且这种行为与欺诈行为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在现实中,消费者在维权的时候往往面临着举证困难的问题,所以急需立法和监管来明确责任和标准。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虚假宣传是被禁止的;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存在欺诈行为,经营者是需要赔偿消费者的损失的。陶盈还提到,民法典规定共同侵权行为会导致连带责任,所以消费者是可以请求医美机构或者相关人员承担赔偿责任的。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消费者应该详细地记录交易的过程,并且保留好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岳进一步强调,如果医美机构存在虚假陈述,从而导致消费者做出了错误的选择,那么这种情况还可能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他呼吁,医美行业应该落实术前咨询的录音录像制度,这样可以减少因为误导性宣传而造成的损失。如今的医美市场需求非常大,但是监管却比较缺乏,部分机构的不当行为使得一些消费者并不是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愿来选择医美,而是在被误导的情况下做出了选择。

有很多选择医美的消费者,他们之所以做出这样的选择,是因为家庭问题或者自我形象焦虑。然而,这些直接在外貌上寻求改变的尝试,实际上可能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困扰。王岳提出,社会应该重视对公众审美观的引导,避免因为错误的宣传而导致人们去追求一些不必要的东西。

他还建议建立具有公信力的医美咨询组织,借助专业的平台来帮助那些有需求的消费者做出理性的选择。最后,根据《医师法》,如果医师因为违反职业道德而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那么将可能面临吊销执业证书等惩罚,这样做的目的是推动整个行业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通过加强规范和监管,医美行业不仅能够更好地服务消费者,也能够为社会树立良好的形象。

本文总结了医美行业中“美托”营销套路的情况,包括其诱导消费者的方式、涉及的法律问题、消费者维权困境,同时也提出了医美行业规范发展的建议,如落实术前咨询录音录像制度、建立医美咨询组织、加强对公众审美观引导等,旨在推动医美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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