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外资准入做“减法”,营商环境做“加法”

在国新办20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行动方案》)相关情况,包括在扩大开放试点、优化营商环境、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等方面将出台配套政策形成“1+N”的政策组合拳等内容。

在国新办于20日举办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多个部门,就《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为《行动方案》)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详细介绍。明确表示将会从多个方面,例如扩大开放试点、优化营商环境、修订扩充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等,出台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文件,从而形成一套“1+N”的稳外资政策“组合拳”。

具体而言,多个部门将在对外资准入限制这件事情上做“减法”,而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加法”。

在“减法”方面,之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发布了2024年版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在制造业领域,已经全面取消了外资准入的限制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的负责人华中提到,新的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包括自贸区以及海南自贸港负面清单的修订,将会依据工作的需求,在合适的时候,会同相关部门研究之后再做决定。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表示,在今年,有关部门还会推出新版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削减相关的清单事项。这份清单面向所有的经营主体,外资企业能够同等地享受到更多领域的投资便利措施。

在扩大开放试点方面,电信业扩大对外开放是全面深化改革以及推进制度性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截至2024年底,已经有2343家外资企业被允许在中国经营电信业务,这为电信用户带来了更多的选择以及差异化的服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司长姚珺表示,接下来,将会加快推进试点开放工作的进程,加强对政策的解读,优化服务管理,支持外资企业参与试点,探索更多的新业态,激发市场活力。依据试点的情况不断地完善开放政策,主动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进行对接,持续提升电信领域对外开放的水平,助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随着国际产业分工体系和经贸规则体系加快重构,服务业开放合作成为推动全球发展的重要力量。朱冰表示,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加快试点实施的节奏,扩大试点的地域范围,把更多服务业发展基础良好、在区域和产业方面具有较强代表性的地方纳入到试点范围之中。

在“加法”方面,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督管理司司长周卫军表示,将会持续推进外商投资的便利化,进一步优化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持续规范涉外资企业的监管,加大涉外商投资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等,从而让外资企业稳定预期、增强信心、放心经营。

华中也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出台鼓励外资企业在境内再投资的政策。他说:“在提升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便利度方面,计划从简化相关事项的办理程序、完善金融服务等环节入手,进一步畅通企业再投资的渠道;在加强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服务保障方面,打算从优化各类生产要素配置、强化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支撑等角度出发,统筹对符合条件的再投资项目予以支持。”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也有了新的进展。华中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将会尽快按照程序出台2025年版的鼓励目录。新目录将会重点增加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条目,同时也鼓励外资更多地投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桑百川表示:“修订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有利于优化外商投资结构,拓展投资新空间,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区域均衡发展。”

商务部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郑伟表示:“当前,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在不断增多,我国在吸引外资方面仍然面临着多重挑战。各项举措如果能够落地见效,将有助于增强外资企业对中国市场的信心,稳定其投资预期,推动更多高水平外资来到中国兴业。”

商务部最新的数据显示,2025年1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为975.9亿元人民币,环比增长27.5%。同期,英国、韩国、荷兰、日本实际对华投资分别增长324.4%、104.3%、76.1%、40.7%。

本文总结了我国多部门在《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中的举措,包括外资准入限制的“减法”、营商环境的“加法”、开放试点推进、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修订等,这些举措有助于应对吸引外资的挑战,增强外资企业信心,推动外资发展,同时相关数据也显示出当前外资发展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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