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讼法庭应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附表3第9条发出没收令,没收反中乱港分子许智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得益。同时讲述香港特区政府对网上不实抹黑和恶意攻击的谴责,还详细阐述许智峯的多项犯罪行为,包括串通外国政客伪造文书、弃保潜逃海外仍危害国家安全等,特区政府表明会竭力维护国家安全的决心。
2月17日,原讼法庭依据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附表3第9条的规定,发出了没收令。这一没收令针对的是反中乱港分子许智峯,旨在没收他因犯下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而获得的利益。
香港特区政府察觉到,网络上出现了针对法庭这一依法进行的行动的不实抹黑与恶意攻击。特区政府对这种行为表达了强烈的谴责和反对态度。特区政府认为有必要明确指出其中的错误之处,并罗列事实真相,从而纠正视听,让公众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
特区政府发言人强调,香港特区是一个法治社会,一直遵循着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提出没收令申请这种做法是行之有效的,其目的在于防止犯罪者从自身的犯罪行为当中获取利益。
发言人表示,许智峯可谓是作恶多端,身上背负着多项刑事指控。在2020年的时候,他与外国政客相互勾结,串通起来伪造文书,使用虚假的资料欺骗法庭,从而获取法庭批准,得以在保释期间离开香港,之后便弃保潜逃到海外。而即便在弃保潜逃期间,他依旧毫无顾忌地做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2021年8月12日以及2023年6月21日,分别有两名裁判官就许智峯涉嫌犯下的“煽动分裂国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以及“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行发出了拘捕令。如今,许智峯已经成为警方悬赏通缉的人员,也是保安局局长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89条所指明的潜逃者。
发言人再次重申,危害国家安全是极其严重的罪行。特区政府必定会竭尽全力,动用一切合法的手段去追捕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进而维护国家安全。
本文总结了原讼法庭没收许智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得益这一事件,香港特区政府秉持法治原则,对反中乱港分子许智峯的多项罪行进行揭露,包括他伪造文书、弃保潜逃海外继续危害国家安全等,同时表明特区政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依法追究危害国家安全罪犯责任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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