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发生在台江法院审结的醉驾“顶包”案件,详细介绍案件的经过以及法院作出判决的依据,让读者了解事件的全貌以及司法公正的体现。
近日,台江法院审结了一起醉驾“顶包”案件。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周某兴最终因妨害作证罪、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同时还被处罚金6000元;而被告人周某江则因为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在2024年6月的一个晚上,周某兴在堂哥周某江家中聚餐。期间,他饮用了大概4两白酒,由于醉酒的缘故便留宿在了堂哥家。第二天清晨,周某兴还没有完全从酒意中清醒过来,就驾驶小轿车出门了。这一出门就出了大事,他驾驶的车辆先是撞到了路边的护栏,紧接着又撞倒了骑自行车路过的庞某某,这不仅让庞某某受伤,还造成了财物受损。事故发生后,周某兴的行为十分不负责,他没有下车去救助伤者,而是选择驾车逃逸。直到车辆出现故障,才被迫停在了天桥下。此时的周某兴惊慌失措,他马上打电话联系周某江,告诉周某江自己酒后驾车出事故的情况,并且还以自己子女尚小需要抚养为由,请求周某江帮忙“顶包”。周某江呢,出于所谓的兄弟义气,在赶到现场后就答应了周某兴的这个请求。当日9时许,这两人在肇事车辆停放的地方交换了服装,然后周某江随后报警,并且谎称自己是肇事司机。可是啊,民警到达现场之后,凭借着技术侦查手段,很快就察觉到这个案件存在“顶包”的嫌疑,于是就把周某兴和周某江都带回了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调查。经过鉴定,周某兴血样中的乙醇含量非常高,高达204.40mg/100mL,这明显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而周某江血样中并没有检测出乙醇。经过事故认定,周某兴需要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台江法院在审理这个案件的时候认为,周某兴不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这样危险且违法的行为,还指使周某江作伪证,目的就是为了逃避刑事处罚;而周某江呢,他明明知道周某兴是犯罪人员,却仍然故意“顶包”,意图欺骗司法机关。综合整个案件的情况,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这起台江法院审结的醉驾“顶包”案件,警示人们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逃避法律责任。同时也体现了司法机关的公正,凭借技术侦查手段能够识破“顶包”假象,让违法犯罪者得到应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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