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名郝美的女子在美容店祛斑后脸“烂”了,从而引发一起美容纠纷案件的故事。详细介绍了案件的相关人物、事情经过、司法鉴定结果、法院判决情况,还对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的区别进行了说明,最后提醒爱美人士选择医疗美容服务时要谨慎。
有一位渴望变美的女士,我们暂且称她为郝美(化名)。她满心期待地走进美容店祛斑,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一祛斑的举动却让她的脸“烂”了,这简直是一场噩梦。
就在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结了这样一起因美容引发的纠纷案件。
【案件回顾】
在这起案件当中,被告张某是B疗养会所的经营者,而被告陈某则是A美容中心的经营者。这里面还有一个关系,那就是B疗养会所是A美容中心的加盟商。
时间回到2022年10月,郝美来到了B疗养会所,目的是做除斑美容。当时,是陈某为郝美进行了培植膜祛斑美容项目。可谁能想到呢,美容结束之后,郝美脸上竟然起了一个很大的泡。从2022年10月一直到2023年1月,在张某和陈某的指导下进行治疗,但是情况并没有任何好转。
到了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期间,郝美无奈只能前往当地的皮肤病医院进行治疗。其实呢,双方之前就赔偿事宜还签订过一份协议,然而郝美后来觉得赔偿的数额根本不够,于是就把这件事告上了法院,她请求撤销之前签订的协议,并且要求疗养会所和美容中心依法对她进行赔偿。
经过司法鉴定,郝美脸上的皮肤损伤已经构成了十级伤残。另外还查明了一个重要情况,那就是疗养会所只有生活美容的资质,并不具备医疗美容资质。
【人民说法】
法院在仔细审理这个案件之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综合郝美关于祛斑以及后期治疗的陈述,还有她就诊的时间、被告陪同治疗的陈述、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郝美治疗的部位等诸多证据,可以判定被告对郝美的美容行为和郝美脸部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由于疗养会所和美容中心是加盟关系,疗养会所提供了美容场所和美容产品,陈某又实施了美容行为,所以最终判决A美容中心和B疗养会所要向郝美赔偿各项损失,赔偿的金额总计达到了98412元。
在这里,法官也给大家提了个醒。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这两者之间可是存在着很大的区别的。生活美容呢,主要是为消费者提供在人体表面无创伤性、非侵入性的服务,像皮肤清洁、皮肤保养、化妆修饰等经营性行为,这类服务对从业人员没有特定的资质要求。而医疗美容就不一样了,它是使用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疗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所以对于美容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必须持有一定的资质证书,这样才能合法合规地开展美容服务。
所以啊,那些爱美的人士,如果你们想要选择医疗美容服务,一定要小心谨慎地选择美容机构。要仔细核查这个机构是否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等相关的资质证明,还要看从业人员有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另外,一定要和商家签订消费合同,在合同里明确美容项目、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而且要保存好发票与凭证,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健康权益。(罗娜、邹青山)
本文总结了一起美容纠纷案件,从郝美祛斑后脸受损说起,详细阐述了案件的来龙去脉、法院判决结果。同时强调了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的区别,提醒爱美人士在选择医疗美容时要谨慎核查相关资质、签订合同并保存凭证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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