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万贵:从任职新疆到涉嫌受贿被公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窦万贵涉嫌受贿一案的进展情况,包括案件的调查主体、审查起诉单位以及他的任职履历、落马时间、被“双开”的原因和被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的内容等信息。

2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则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窦万贵的受贿案件有了新进展。这个案件是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完成调查工作的,而后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来进行审查起诉。就在近日,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已经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回顾窦万贵的仕途历程,他在2024年3月20日,当时正处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职位上时落马。

窦万贵:从任职新疆到涉嫌受贿被公诉

公开的简历显示,窦万贵出生于1962年10月,籍贯为江苏徐州。他的工作轨迹遍布新疆多地,曾在新疆塔城地区、吐鲁番等地工作过。自2009年11月开始,他在阿克苏地区任职,2013年9月担任地委书记,到了2018年1月成功当选为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从他被“双开”的通报中可以看到,他存在诸多严重问题。窦万贵丧失了理想信念,背离了初心使命。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时,大打折扣,甚至搞变通。他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七个有之”这类严重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

不仅如此,他还热衷于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在组织纪律方面,他违背组织原则,存在跑官买官的恶劣行为。在组织对他进行函询的时候,他不如实说明问题。他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在矿产资源开发、工程项目承揽、干部选拔任用等多个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且非法收受了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

根据最新消息,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窦万贵利用他担任的众多职务便利,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里县委书记,吐鲁番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阿克苏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阿克苏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阿克苏地委代理书记、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阿克苏地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文总结了窦万贵受贿案的发展过程,从调查、审查起诉到他的任职履历、被“双开”原因以及检察机关的起诉指控内容,展现了一个官员因违法乱纪而面临法律惩处的事件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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