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看守所原辅警刘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的审理情况,包括公诉机关的指控内容、庭审过程以及会昌县公安系统辅警旁听庭审后的感悟等。
2月11日,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会昌县看守所原辅警刘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
会昌县纪委监委组织会昌县公安系统的216名辅警参加了此次庭审的旁听。据公诉机关指控,刘涛在担任会昌县看守所辅警期间,收受了在押人员亲友向某等24人的钱款,数额总计达10万余元。并且,他利用职务之便,为在押人员夹带食品、信、照片等违禁品进监室多达125次。
庭审过程包含了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以及最后陈述等阶段。在庭审中,刘涛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针对该案的有关事实认定和量刑,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随后决定对这个案件择期宣判。
早在2024年11月24日就有消息称,会昌县看守所辅警刘涛涉嫌严重的职务违法,并且他选择了主动投案。
从官方简历来看,刘涛,男,汉族,1996年4月出生,是江西会昌人。他曾经在会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麻州中队、会昌县看守所等单位工作过。
有参加旁听庭审的辅警发表看法称,案例是最生动的教科书。旁听像刘涛这样“身边人”的案例,不但给他们敲响了警钟,而且让他们深刻地认识到严守纪律底线是多么的紧迫。首先,要以这些案例为镜子,自我反省。刘涛作为看守所辅警,因为一时的错误念头,就掉进了犯罪的深渊,这不但毁了自己的前程,还玷污了公职人员的形象。作为执法者,一定要牢记自己的职责,以谨慎的态度对待工作,脚踏实地,勤恳尽责。其次,要坚定自己的信念,坚守法律红线。刘涛的案件警示着大家,法律是不能触碰的,一旦违法必然会受到严厉的惩处,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廉洁自律的原则,自觉增强法治观念。最后,要牢记自己的使命,加强自我约束。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里,时刻做到自律、自警、自重、自省,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法治意识,做到廉洁自律、公正执法。
会昌县看守所原辅警刘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的审理过程,包括其犯罪事实、投案情况等,重点强调了216名辅警旁听庭审后的警示感悟,表明该案件对公职人员严守纪律底线、坚守法律红线等有着重要的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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