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贺兰法院调解两年医疗纠纷:定分止争,贺兰县法院:化解两年医疗损害纠纷

银川市贺兰县人民法院经过多番努力,成功调解一起持续两年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事件。从周某受伤就医,到引发纠纷诉至法院,历经一审、二审、重审等过程,最终在找到合适鉴定机构明确责任后,通过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化解了纠纷。

银川贺兰法院调解两年医疗纠纷:定分止争,贺兰县法院:化解两年医疗损害纠纷

近日,银川市贺兰县人民法院经过不断努力,成功以调解方式化解了一场持续长达两年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顺利解决了矛盾。

2023年1月的一个晚上,周某在家打扫卫生时,不小心掉进3米多深的电梯井里,受伤非常严重,都无法站立了。家人赶紧把他送到了某医院的急诊科。到了医院后,医生给他做了DR、CT、彩超等检查,值班医生诊断周某是多处骨折,马上给他用了消肿、止痛、补液等药物来治疗。住院两天之后,医生发现周某的双下肢麻木无力,怀疑可能是脊髓受到了损伤,就建议把周某转到医疗条件更好的医院,进一步明确诊断和治疗,并且在当天9点就把他转到上级医院了。周某转院之后,被诊断是因为腰伤劳损造成胸椎脊髓损伤,最后截瘫了。

周某和他的家属觉得是某医院急诊科的医生检查得不够充分、不够全面,在周某就诊的时候没有进行胸椎损伤检查、MRI检查,也没有让本科室的医生会诊等,这样就没能准确地诊断出受伤的位置,耽误了治疗的时机,才导致周某下肢全瘫了。所以他们要求这家医院对诊疗过错赔偿200多万元。然后他们就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处,可是协调没有成功,就把这家医院告到了贺兰法院。

法院受理这个案子之后,法官觉得案情比较复杂,就依法转为普通程序来审理。原告申请对“某医院医护人员在对周某的诊疗中是否存在没有尽到全面诊疗护理义务的过错,医护人员的行为是否和周某的双下肢瘫痪损伤有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法官多次组织双方摇号选择鉴定机构,但是选出来的区内外鉴定机构都以现有的技术条件达不到鉴定标准为理由,不受理这个鉴定。经过开庭审理,法官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主张综合判断,觉得按照现在的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某医院医护人员的医疗行为有过错,并且和周某的损伤有因果关系,所以就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周某不服这个判决就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觉得事实还没有查清楚,不能明确双方的责任,就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负责这个案件重审的承办法官全面了解了案情之后,觉得司法鉴定是唯一能明确划分双方责任的办法,于是就积极联系多家鉴定机构,核实鉴定资质,还邮寄鉴定材料,可是过了三个月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机构。就在法官很发愁的时候,周某的家属因为失望情绪不断积累,再加上生意上遇到了困难,就说要带着周某到被告医院采取过激行为,还同时对卫健部门提起了行政诉讼。承办法官知道这个情况之后,马上联系周某的家属,耐心地劝导他们,对他们的遭遇和焦虑的心情表示理解,告诉他们法院一直在努力找能够受理的鉴定机构,最后肯定会查清楚事实,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判,希望他们不要因为一时冲动对周某造成二次伤害,影响鉴定结果。在法官的安抚下,周某的家属情绪慢慢稳定下来,表示愿意听法官的建议,耐心等待鉴定结果。

功夫不负有心人啊,经过半年在全国范围内不停地寻找,终于确定了一家双方都认可而且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经过这个机构鉴定,某医院在对周某的医疗行为中有过错,这个过错和周某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轻微的因果关系。

随着司法鉴定结果出来了,为了从根本上化解纠纷,让原被告双方能尽快从这场纠纷里走出来,法官决定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后,在法官的协调沟通下,双方对损害赔偿的事情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周某也撤回了对卫健部门的行政诉讼。

本文总结了银川市贺兰县人民法院处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过程。案件历经波折,从周某受伤引发纠纷,到多次司法程序的进行,面临鉴定机构难以确定的困境,在法官努力下找到鉴定机构明确责任,最终通过调解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以解决,体现了法院在处理复杂案件时的积极作为和调解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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