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开始的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工作相关情况,包括哪些经营主体需要进行年报、年报的方式、年报内容的更新以及未按时报送年报的后果等,同时还提醒经营主体要通过官方渠道报送年报,谨防诈骗。
2月10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得到消息,2024年度经营主体的年报工作在2025年1月1日就已经正式开始了。只要是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经营主体,都得履行年报的义务。
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包含备案歇业的经营主体),要在2025年1月1日到6月30日这个时间段里,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https://ln.gsxt.gov.cn/index.html)中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选择联络员或者电子营业执照这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登录之后,按照说明和提示在网上填报年报信息并且提交公示。另外,个体工商户还能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年报,只要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辽宁省企业信用监管”就能进入年报模块。
需要注意的是,2025年的企业年报内容跟以前相比有了更新。在以往的基本信息、存续状态信息等报送内容的基础上,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被加入到了年报的范围里;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成员总额、剩余盈余分配总额等内容也被列入到了年报的范畴之中。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经营主体没有按时报送年报,就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异常状态,并且向社会公示,同时还有可能被处以罚款。要是发现年报内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问题,经营主体同样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标记为异常状态,情节严重的还会受到行政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广大经营主体,一定要通过官方的渠道来报送年报,报送和补报年报都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市场监管部门不会通过短信链接的方式要求经营主体进行年报登录认证等操作,希望各个经营主体千万不要轻易相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短信,如果有疑问可以随时和市场监管部门联系。
本文总结了2025年开始的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工作的多方面信息,包括年报主体范围、年报时间、年报方式、年报内容更新、未按时年报及年报造假的后果,还提醒经营主体要走官方渠道年报并防范诈骗。这有助于经营主体了解年报工作要求,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原创文章,作者:Foster,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ouwuzhinan.com/archives/141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