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解模式

北京市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出台的相关通知内容,包括重点打造一站式调解组织、构建调解模式、跨部门协同维权以及规范调解工作流程等方面。

人民网北京1月23日消息,(记者尹星云)近期,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总工会等六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明,到2025年末,全市会着重打造一批新就业形态一站式调解组织。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聚集的区域,将重点建设示范性一站式调解中心,并且针对有条件的街道、乡镇、行业商协会等调解组织开展一站式解纷的提质升级工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平台企业以及用工合作企业之间,要是因为劳动报酬、奖惩、休息、职业伤害等出现劳动纠纷,就能够向一站式调解中心提交调解申请,借助调解与仲裁、诉讼进一步有效衔接的方式,更加高效、便捷地化解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不断拓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维权渠道。

构建“一中心多站点”一站式调解模式方面,北京市把目光聚焦在平台经济活跃、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较多的地区或者行业,积极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联合调解工作模式。以区级一站式调解组织为核心,以街道(乡镇)、行业商(协)会以及相关部门设立的调解组织为支撑点,开展政策咨询、案件受理、纠纷调解、公益法律服务等工作。通过打造一批一站式调解组织、建立一套一体化工作机制、组建一支专业化调解员队伍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调解服务。到2025年底前,全市重点打造区级示范性新就业形态一站式调解中心,同步促使有条件的街道(乡镇)、行业商(协)会等调解组织进行一站式解纷提质升级,确保新业态劳动纠纷的化解更加高效、便捷。

在跨部门协同实现维权“只跑一地、只进一门”方面,《通知》明确指出,要强化人社部门和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等单位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合作。协调人民法院设置巡回审判点、司法行政部门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会提供法律援助,以及工商联和企联选派专业人员等,组建多方参与的专业化调解队伍。同时,进一步整合现有的劳动争议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类调解资源,推动调解、仲裁及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衔接联动,持续提升多元解纷服务质效,达成劳动者维权“只跑一地、只进一门”的目标。

关于规范一站式调解工作流程,《通知》规定了一套标准的一站式调解工作业务流程。其中,明确了受理范围,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和用工合作企业之间因为劳动报酬、奖惩、休息、职业伤害等纠纷提出的调解申请予以受理,只要属于规定的争议类型都纳入一站式调解,以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强调了调解协议履行,对于经调解达成一致的情况,指导调解组织最大程度地引导当事人签订书面调解协议,如果调解协议不能立即履行,依法引导当事人申请仲裁审查或者司法确认。明确了权利救济,对于不属于《通知》规定的调解申请受理范围、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未能调解成功的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解组织要依法引导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总结了北京市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出台的《通知》相关内容,包括打造一站式调解组织、构建调解模式、跨部门协同维权和规范工作流程等多方面内容,这些举措有助于高效便捷地化解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拓宽劳动者维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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