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广西一位网友爆料的家庭事件展开,80多岁公公摔断腿住院,大姑姐因10年前家里土地征收款18万未分给她,拒绝出钱出力照顾公公,此事件引发网友热议,探讨了家庭财产分配与养老责任的关系。
近日,一位广西网友在网上发帖,情绪崩溃地诉说了一件让她无比闹心的事。原来,她的公公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了下来,腿也摔断了。要知道,“伤筋动骨一百天”,更何况公公都已经80多岁高龄了,这受伤后的恢复难度可想而知。
然而,更让这位网友没想到的是,大姑姐在得知公公住院后,不仅不愿意出钱,也不愿意来医院照顾公公。大姑姐给出的理由是,10年前家里的土地被征收,拿到了18万的征收款,但娘家一分钱都没有分给她,这笔钱全部给了儿子。大姑姐觉得,娘家根本没有把她当成女儿看待,现在公公需要人照顾了,遇到麻烦了才想起她,所以她明确表示自己不会出钱也不会出力。
公公在医院已经住了10天了,大姑姐不仅连个人影都没见到,甚至一个慰问的电话都没有打。看到这种情况,发帖的网友忍不住感慨,真的有人能为了钱做到这种地步吗?大姑姐这样的做法真的合理吗?
此帖一经发出,立刻在网上引发了网友们的围观和热烈讨论。
下面,我们来看看网友们是如何“各抒己见”、“慷慨激昂”地发表看法的:
有网友说了一段非常现实的话:“家产全部给儿子,儿子养老,这叫传统;家产平分给儿女,儿女共同养老,这叫新风;家产全部给儿子,要求儿女共同养老,这叫不讲道理。保守的家庭延续传统,聪明的父母接受新风,愚蠢的父母不讲道理。”
还有网友分享了自己家的情况:“我岳父岳母当初拆迁的时候,给我们拆迁款,我没要,让他们分给了两个小孩舅。现在岳父岳母需要照顾了,他们也没有麻烦我们夫妻俩。他们两兄弟出钱又出力,我们偶尔也去帮忙照顾一下,大家都没有意见。”
有网友认为:“首先应该分一份给姑姐,至于她要不要那是她的事。现在看来姑姐确实是有气的。”
也有网友表示:“继承时按老规矩,生养死葬也要按老规矩!女儿可以探望、照顾一下,那是出于亲子恩情,但并没有义务。如果想赡养方式按现在的法制理念,那家产分配也应该按现在的法制规定,这才公平,否则就是道德绑架、占便宜。”
不少网友觉得大姑姐做得没错,“对重男轻女的人就要分的清清楚楚,分财产时女儿是泼出去的水,需要照顾时女儿又是儿女了,理不能总在那些人手里。”
但也有网友持不同意见:“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不能来分娘家的所有财产。但对照顾娘家父母的事,只是尽她做女儿的本份,尽力来照顾跟探望,儿子儿媳出钱出力是主要的,这是天经地义的。”
还有网友提出疑问:“土地征收款肯定是按户头来的,你大姑姐户口肯定没迁出才会怨恨。反过来问你一句,当初你公公要把这款全部给大姑姐,你会有什么想法?”
另外,有网友分享了自己老婆家的事情:“在农村遗产和亲情只能选其一。我岳父、岳母双亡,遗产约80万,都归儿子了。让我不理解的是,岳母是因为交通事故死亡的。她哥哥要去了身份证,之后怎么处理的,几年了我们都不知道,我老婆问都不敢问,怕她哥哥不高兴,会吵架。她选择了亲情,我尊重她。”
从网友们的留言评论来看,大家都看得很清醒,并没有偏袒任何一方。
有位网友说得很有道理,要么就按老规矩来,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财产没分,那尽义务也按老规矩。如果要按法律来分财产,那就自然要平摊责任。
不得不说,哪怕到了2025年,在很多人的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一点“重男轻女”的思想在作祟。娘家人平时对女儿再好,一旦涉及到财产分割的时候,多少都会倾向于儿子一方。当然,有些老人做得好看一点,会给女儿分一些财产。而有些老人估计就直接把财产全部分给儿子了。
所以就事论事,开篇网友爆料的这件事,在娘家收到18万土地征收款的时候,身为女儿的姑姐并没有得到父亲的半点宠爱,一分钱都没拿到,显然不太合适。特别是在如今这个年代,于情于理都说不通。既然如此,在老人需要照顾的时候,女儿撂挑子也在情理之中,老人也算是自食其果。当然,双方的这种做法都不符合法治精神。
对此,你怎么看呢?
本文通过广西网友爆料的公公断腿住院,大姑姐因土地征收款未分配而拒绝照顾的事件,引发了网友对于家庭财产分配和养老责任问题的讨论。网友们看法不一,但普遍认为财产分配和养老责任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同时也反映出“重男轻女”思想在财产分配中的影响。双方在处理此事时都未遵循法治精神,该事件提醒人们要重视家庭关系中的公平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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