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改革:2025年底前省内异地住院直接结算的付费管理变革

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涉及到2025年底前所有省份省内异地住院直接结算费用的付费管理相关内容,包括按病组(DRG)付费和病种分值(DIP)付费两种形式,同时还提及参保人员待遇、就医地与参保地协商协作机制、信息化支撑力度等方面的情况。

据新华社消息,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在不久前共同印发了一则通知。此通知明确规定,在2025年年底之前,所有的省份都需要把省内异地住院直接结算费用归入就医地按病种付费管理体系当中,这其中包含按病组(DRG)付费以及病种分值(DIP)付费这两种形式。参保人员依旧按照参保地的医疗保障政策来享受相应的待遇。

从国家医保局获取的信息可知,当前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已经实现了统筹地区内住院费用按病种付费。伴随着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把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按病种付费体系,这是就医地将异地人员纳入本地同质化管理的必然需求。

按照通知内容,省级医保部门要构建并完善就医地与参保地之间的协商协作机制,引导统筹地区依据参保地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以及就医地同质化管理的要求,在确保基金安全并且可持续的前提之下,满足参保群众的就医需求以及医疗机构的发展需求。

通知还强调,要提高国家和省级的信息化支撑能力,对信息系统进行完善,加快推进国家DRG/DIP功能模块的应用,从而指导和推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精细化管理。

本文总结了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的通知内容,重点强调了2025年底前省内异地住院直接结算费用将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包括涉及的两种付费形式、参保人员待遇不变,以及就医地与参保地的协作机制、信息化支撑等多方面围绕这一医保改革的相关要求。这一改革有助于推动医保管理朝着更合理、更高效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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