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泓集团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回顾了此前的定增方案,分析了终止原因,包括公司业绩向好、降低了定增补流的必要性以及大股东个人筹资未落实等,还提及了公司后续的资金保障措施、终止定增的影响以及部分机构股东持仓的变动情况。
在3月26日,锦泓集团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这两场重要的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让我们把时间回溯到2024年10月7日,当时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在这些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一系列相关议案。根据议案内容,公司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这些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偿还银行借款。不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事项还尚未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由此可见,当时公司定增融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流动性问题。然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以来,公司的业务发展呈现出向好的态势。
在2024年四季度,公司的经营数据十分亮眼。实现营业收入约14.7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约2%,成功扭转了二、三季度收入下滑的不利趋势。四季度实现净利润约1.4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约35%。并且,四季度经营性净现金流约3.96亿元,展现出公司良好的资金运转能力。
从公司今晚披露的年报来看,整体经营状况实现了平稳发展,而且还有拟分红的利好消息。财报详细显示,公司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为43.95亿元,虽然同比下降了3.29%,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3.06亿元,同比增长2.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78亿元,同比增长2.77%,基本每股收益为0.89元/股。公司还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
在业绩向好的大背景下,公司在2025年1月就通过自有资金以及银行贷款,偿还完毕前期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部分本息,共计约3.23亿元。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也从2024年初的40.12%下降至年末的38.91%。从客观角度分析,这实际上大大降低了定增补流的必要性。
除了业绩因素外,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那就是大股东参与定增所需的个人筹资尚未完全落实。根据此前的公告信息,锦泓集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王致勤和宋艳俊。这两位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股票。王致勤和宋艳俊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王致勤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宋艳俊是王致勤的配偶,担任公司董事、设计评审委员会主任。所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关联方。
综合考虑当前市场融资环境以及公司自身的发展规划,锦泓集团认为当前的经营状况以及银行授信已经能够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因此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锦泓集团明确表示,后续公司会继续通过优化资金运营效率、合理使用银行授信等方式,来保障公司业务拓展以及项目推进的资金需求,从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价值。
对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锦泓集团也给出了回应。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业绩的平稳向好,也使得部分机构股东的持仓有所增加。
从公司今晚最新披露的前十大流通股东最新持股情况来看,截至去年12月31日,与最近定期报告持股数相比,本期共有2个股东持股数量发生变动,3个股东新进入前十大流通股东。其中,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持股数量有所增加,增持了98.51万股,增持后持股数量达到424.68万股。
同时,朔明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量有所下降,减持了333.28万股,减持后持股数量为1093.79万股。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自有资金、余文光、王新力新进为前十大流通股东。
本文围绕锦泓集团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展开,介绍了此前定增计划的内容,分析了终止原因主要包括公司业绩向好、资产负债率降低以及大股东筹资未落实等。公司表示将通过其他方式保障资金需求,且终止定增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此外,业绩向好使得部分机构股东持仓有变动。整体来看,锦泓集团根据自身发展状况和市场环境对融资计划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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