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两次偷渡被抓,“财富自由”梦碎!,“电子馅饼”诱惑下,周某偷渡终陷法网!

周某受“电子馅饼”和境外“高薪”诱惑,两次企图偷渡实现“财富自由”,最终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故事,同时介绍了相关法律法规。

俗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陷阱。一旦碰到这种看似诱人的“好事”,我们可要千万躲得远远的。这不,有个被“电子馅饼”馋晕了头的周某,通过一系列令人瞠目结舌的操作,最终“喜提”了一次“铁窗深度游”。

周某两次偷渡被抓,“财富自由”梦碎!,“电子馅饼”诱惑下,周某偷渡终陷法网!

条件一:偷渡(这可是老知识点了)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辆散发着满满“偷感”的小轿车,趁着夜色在板古村板古屯附近路段行驶。不巧的是,它被正在巡逻的广西崇左桐棉边境派出所移民管理警察碰了个正着。

周某两次偷渡被抓,“财富自由”梦碎!,“电子馅饼”诱惑下,周某偷渡终陷法网!

结果自然不出所料,移民管理警察的“业绩”+1。

周某两次偷渡被抓,“财富自由”梦碎!,“电子馅饼”诱惑下,周某偷渡终陷法网!

很多人在面对诱惑时,总是心动不如行动。周某也是如此,当晚他就坐上了前来接应的小轿车,正准备偷渡出去,幻想实现“财富自由”。可现实却很残酷,他钱没赚到,反倒被罚了3000块钱。

周某两次偷渡被抓,“财富自由”梦碎!,“电子馅饼”诱惑下,周某偷渡终陷法网!

广西崇左边境管理支队移民管理警察在一次行动中抓获涉嫌非法出境人员。当车窗摇下来的时候,移民管理警察一眼便认出了一个“熟面孔”——这不是刚被处罚过的周某吗?大家不禁想问:怎么又来???

周某两次偷渡被抓,“财富自由”梦碎!,“电子馅饼”诱惑下,周某偷渡终陷法网!

周某第二次被抓获,戴上了玫瑰金限定“手镯”,他懊悔不已。但这次等待他的,可不仅仅是罚款这么简单了。目前,周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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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境外“高薪”的诱惑下,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冒着偷渡被抓的风险,幻想“一夜暴富”。殊不知,等待他们的只有法律的制裁。如果周某能把这份毅力和坚持放在正道上,也许他真的可以实现财富自由!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二条 【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

(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四)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

(五)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文通过周某两次偷渡被抓的案例,揭示了境外“高薪”诱惑背后的陷阱,提醒人们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偷渡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文章还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人们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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