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土地征收预公告展开,详细介绍了征收目的、范围、公告期限、工作安排等内容,让公众了解此次土地征收的具体情况。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临兰征预公告〔2025〕7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鉴于公共利益的需求,经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慎重研究决定,正式启动土地征收的前期准备工作。以下是本次土地征收的详细情况公告。
一、征收目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明确规定,此次征收土地是为了满足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的用地需求。
二、征收范围
地块1:该地块的四至范围较为明确,东边是闫家屯村工业用地,西边同样为闫家屯村工业用地,南边是闫家屯村水浇地,北边则是闫家屯村农村道路。此地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兰山区枣园镇闫家屯村。
地块3:其东至团埠屯社区工业用地,西至政府储备地,南至团埠屯社区工业用地,北至政府储备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兰山区义堂镇团埠屯社区。
地块5:四至范围均为团埠屯社区工业用地,即东至团埠屯社区工业用地,西至团埠屯社区工业用地,南至团埠屯社区工业用地,北至团埠屯社区工业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兰山区义堂镇团埠屯社区。
地块7:东边是小坞埠湖村工业用地,西边是小坞埠湖村工业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南边是小坞埠湖村工业用地,北边是小坞埠湖村工业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兰山区义堂镇小坞埠湖村。
地块9:东至政府储备用地、山东顺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西至后洞门河东村物流仓储用地,南至政府储备用地,北至政府储备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兰山区兰山街道后洞门河东村。
地块11:东至小坞埠湖村农村宅基地,西至政府储备用地,南至政府储备用地,北至政府储备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兰山区义堂镇小坞埠湖村。
需要注意的是,拟征收土地范围可详见附件,不过实际征收土地范围将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的有效期限为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8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正式发布之后,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将立即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方面,其内容涵盖拟征收土地的具体位置、权属情况、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详细信息。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务必按时参加现场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若相关权利人不能参加现场调查,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代理;若既不能参加现场调查又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后仍不到场,或者参加现场调查但不签字确认的,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如实记录现场调查结果,详细载明具体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同时,本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在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本机关将充分倾听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进行抢栽抢建等行为。若违反规定进行抢栽抢建,对抢栽抢建部分将不予补偿。
本公告将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村(镇)务公开栏同时进行发布。在公告期间,若相关权利人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本机关进行反馈。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本文围绕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土地征收预公告展开,明确了征收目的是为成片开发建设用地,详细列出了多个地块的征收范围及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定了公告期限、工作安排及其他注意事项,让公众对此次土地征收有全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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