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车主王先生购买的汽车多次出现故障码,4S店无法解决且拒绝退换车,后经南通市崇川区消费者协会介入调解,最终4S店为王先生办理退车并返还27万余元退车费用,同时还介绍了汽车三包服务的相关规定和律师提醒。
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在购买汽车后,有时会遭遇一些糟心的问题。就像南通的王先生,他购买的汽车频频亮起故障码,多次将车送到4S店进行检修,可问题依旧存在,一直无法得到解决。当他提出退换车的合理要求时,却遭到了4S店的拒绝。不过,好在南通市崇川区消费者协会及时介入,这起纠纷终于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案情简介】
故障频出车主要求退换车遭拒,消协介入返还27万元退车费
时间回溯到2024年3月1日,南通市崇川区消费者协会接到了车主王先生的投诉。原来,王先生在2022年购买了一辆汽车,然而在之后的两年内,这辆车多次出现“L2半辅助驾驶系统”故障码。前三次出现故障时,4S店采取了更换零部件的处理方式。到了2023年,该故障码又出现了三次,但比较特殊的是,故障码随后自动消除了。当王先生把车送到4S店检查时,却未能检测出故障存在,因此无法进行维修处理。
王先生认为,车辆出现了超过4次的同一质量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应该视为符合退换车的条件。于是,他向4S店提出了退换车的要求。但4S店却以无法确定该故障为实质性质量故障为由,拒绝了王先生的退换车要求。
针对这起存在争议和分歧的事件,崇川区消协迅速组织了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现场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并且结合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工作人员认为,车辆同一质量问题经多次维修后,仍然未能找到故障产生的准确原因,那么对应的检查、维修、更换配件等操作均应计入维修次数。
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的调解和沟通,最终,4S店表示出于客户服务的角度考虑,同意为王先生办理退车。而王先生也表示愿意承担部分折旧费用。双方达成了协议,调解取得了成功。最终,4S店为王先生办理了退车手续,并将折价后的27万余元退车费用返还给了王先生。王先生对这一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还特意送来一面写着“高效规范办实事 热情贴心为人民”的锦旗,以表达对消协工作人员的感谢。
【案例评析】
消费者应妥善保管维修记录,这是处理三包争议的主要依据
汽车在日常的行驶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会不可避免地产生损耗,所以需要定期进行保养及检修。随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从出台、试行、修订,到现在的广泛适用和普及,家用汽车的三包服务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在这里要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维修记录是处理三包争议的主要依据,消费者应当妥善保管好维修记录。这样,在发生三包责任争议时,才能有充分的证据可查。对于那些未选择在4S店进行保养、维修的车辆,消费者应当选择具备保养、维修资质的汽修店,并且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进行正确的维护、修理,同时要保留好相关的记录凭证。另外,《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了5种免除经营者三包责任的情形。消费者在日常使用车辆的过程中,应当注意避免出现以上情形,防止自己无法享受正常的车辆三包服务。
【律师提醒】
在三包期限多次修理仍修不好,消费者有权要求换车或退车
江苏致邦(自贸区南京片区)律师事务所的夏磊律师介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为家用汽车经营者的三包责任范围提供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如果车辆在“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或者在“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有权直接要求换车或退车。
如果车辆出现其他质量问题,原则上是先进行修理或更换零部件。但是,如果在三包期限内,车辆出现多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或者修理时间太长,符合规定情形时,消费者仍然有权要求换车或退车。不过,因为在换车或退车前,消费者已经实际使用了车辆,所以车辆需要根据该规定进行折价补偿。
本文通过南通车主王先生汽车故障退换车纠纷的案例,展示了消协在处理此类问题中的积极作用,同时强调了消费者妥善保管维修记录的重要性以及在三包期限内多次修理仍修不好时换车或退车的权利,提醒消费者要了解并运用相关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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