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报道了3月14日,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同时披露的4例罚单情况,涉及中金公司、国元证券等4家券商及多名保荐人、会计师。深入剖析了各券商及相关机构的违规行为,指出保荐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同时表明监管对资本市场“看门人”失职持零容忍态度,以及对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审核趋于严格。
财联社3月16日消息(记者高艳云),监管部门针对券商执业质量问题果断出手,展开了强有力的整治行动。就在刚过去的周五(3月14日),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同步披露了4例罚单,这一举措犹如一记重锤,引起了资本市场的广泛关注。此次受罚的对象涉及中金公司、国元证券、东北证券、国新证券4家券商,以及多名保荐人、会计师。
下面我们来具体看看各交易所的处罚情况。
首先是上交所:
安芯电子被给予了严厉的纪律处分,在1年内,上交所将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同时,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汪良恩、时任财务总监方月琴被公开谴责。这表明安芯电子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未能履行好自身的责任。
国元证券被通报批评,保荐代表人马志涛、徐明受到更为严格的纪律处分,6个月内,上交所将不接受他们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这意味着他们在保荐业务中出现了较大的失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也未能幸免,被通报批评。签字会计师郁向军、万文娟同样被处以6个月内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这显示出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可能存在不严谨的情况。
接着是深交所:
科凯电子及其公司董事长王建绘、总经理王建纲、财务总监张春妍被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这说明科凯电子在公司运营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
中金公司及两名保荐代表人也被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这反映出中金公司在保荐业务中可能存在审核不严等问题。
信永中和会计所、毕强、唐守东同样被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表明该会计所在审计工作中可能存在一些漏洞。
最后是北交所:
东北证券及相关人员被给予口头警示,并被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原因是他们在工作中未勤勉尽责。
国新证券及相关人员被出具警示函,同样是因为未勤勉尽责。
从此次的处罚情况来看,在中金公司、国元证券的罚单中,两案都暴露出保荐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一些共性问题。比如研发与收入核查不严,只是走过场,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程序执行形式化,没有真正落实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内控缺陷未充分揭示,导致信息披露失实。监管处罚的核心就在于保荐人没有尽到勤勉尽责的义务,未能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重要作用。这些罚单的发布,凸显了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看门人”失职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接下来我们详细了解一下中金公司及两保代被书面警示的具体情况。
2023年6月26日,深交所受理了科凯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然而,在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科凯电子暴露出两大违规行为。其一,研发投入内部控制制度未有效执行,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其二,收入确认、采购管理内部控制不规范,相关信息披露也不准确。
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科凯电子研发投入内部控制制度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研发工时填报基础披露不准确。审核问询回复显示,公司非专职研发人员以实际从事研发工作的考勤工时填报研发工时,这种方式可能导致研发工时数据的不准确。另一方面,研发薪酬计提依据披露不准确,并且研发相关内部制度未有效执行。
在收入确认、采购管理方面,科凯电子同样存在内部控制未有效执行的情形。在收入确认方面,公司未按照内部制度要求在销售合同或订单中约定具体验收或签收方法;还存在验收单回传日期异常、验收模式下未取得客户验收证明、同一客户就相同货物存在重复签收且签章不一致等不规范情形。在采购管理方面,公司存在采购单据缺失的情形,同时还存在同时向多家供应商采购同一物料的情况,向其中两家供应商采购数量较大但采购价格却远高于其他供应商且无合理解释。
中金公司及项目保荐代表人王丹、贾义真,信永中和会计所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毕强、唐守东,在执业过程中也存在违规行为。他们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研发投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未充分关注发行人收入确认、采购管理内部控制不规范,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也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生产成本核算的规范性。
再来看国元证券两保代与两会计师“停业半年”的情况。
上交所披露的罚单显示,安芯电子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在先后出具的多份自查报告中发表了与事实明显不符的结论。它未能如实说明研发人员数量、研发投入金额及收入确认相关信息,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违规事实清楚,情节严重。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安芯电子发行上市申请提供证券服务过程中,出具的核查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并且在上交所多次要求其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的情况下,仍未能对安芯电子研发人员认定、研发费用归集、收入确认准确性等多方面存在的异常情况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先后出具的多份核查报告中发表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意见,违规事实清楚,情节严重。
国元证券在为安芯电子发行上市申请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同样存在类似问题。出具的核查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且在上交所多次要求其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的情况下,仍未能对安芯电子研发人员认定、研发费用归集、收入确认准确性等多方面存在的异常情况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先后出具的多份核查报告中发表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意见,违规事实清楚,情节严重。
从较为明确的中金公司、国元证券罚单来看,监管部门直指三大共性问题。
一是发行人研发内控形同虚设,研发人员界定模糊、工时薪酬归集不实、关键记录缺失成了普遍现象。
二是中介机构对收入核查浮于表面,对于验收单据矛盾、关联交易异常、信用期放宽等风险均未进行穿透核查。
三是程序执行“走过场”,中介机构对监管问询“应付了事”,没有追加访谈、扩大样本等有效手段。
此次密集罚单释放出了明确的信号。一方面,交易所对研发投入、收入真实性、内控有效性的审核趋于“穿透式”,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另一方面,保荐机构若未勤勉尽责、核查程序缺位,将面临业务资格暂停、声誉受损等多重打击。随着IPO现场检查频频登场,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面临着更为严格的考验。
本文围绕3月14日三所披露的券商及相关人员罚单展开,详细阐述了各受罚对象的违规行为及处罚结果,剖析了保荐机构执业中的共性问题。监管密集开罚单释放出审核趋严的信号,对保荐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凸显了规范资本市场“看门人”职责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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