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 3 月 15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展开,介绍了案例涵盖的消费领域问题、发布的意义,以及检消合作的成效,并列举了十大典型案例。
在 3 月 15 日这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经过精心组织专家评审研讨,联合发布了备受瞩目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这些典型案例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几乎涵盖了多个消费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其中,既有伴随着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而出现的消费维权新挑战。例如,在预付式消费场景中,消费者常常遭遇事后退费难的困境;一些不法商家利用二维码,巧妙地骗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也存在消费维权中典型性的难点问题,像医疗美容行业的虚假宣传现象屡禁不止,部分外卖商家使用虚假食材原料信息来欺骗消费者。此外,还涉及特定群体消费中具有特殊性、代表性的问题,比如销售伪劣农资损害了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健品欺诈则侵害了老年人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此次典型案例的发布,并非简单的案例展示,而是有着深刻的意义。它是通过凝聚实践中的智慧,积极贯彻响应《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以公益诉讼为桥梁,促进司法调解、司法诉讼、行政执法之间的有效衔接,逐步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制度的效能来提升消费维权的效率,凭借法治的强大力量推动消费环境实现优化升级,最终助力共筑一个让消费者满意的消费新图景。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消费者协会首次联合发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此次联合集中展现了检察机关与消费者协会在食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预付式消费等重点领域构建全方位法治屏障的实践成效。在合作过程中,检察机关与消协组织加强联动,检察机关移送相关案件线索。消协组织则积极履行法定职责,针对部分案件中取证难、论证难等棘手问题,及时与检察机关联动。同时,充分调动外部专家资源,确保法律适用严谨、案件进展流畅。并且,创新公益诉讼赔偿金退赔方式,在有力惩戒威慑不法商家的同时,对消费者进行精准兑付,让消费者切实感受到权益保障就在身边。典型案例深刻凝聚了“检察监督 + 社会监督”的法治共识,充分释放了公益诉讼制度“一人点火,万人取暖”的维权效能,有效弥补了消费者经济实力薄弱、专业知识欠缺、个体分散的维权劣势,替那些被迫息事宁人的消费者发声发力、疏纡解困,让消费者免受累诉之苦,能够共享诉讼成果。
以下为大家详细介绍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
-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诉上海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法销售非国标电子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
-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诉孙某某、刘某某生产销售不合格化肥损害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
-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诉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陈某某消费欺诈民事公益诉讼案
-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检察院诉某医院过度医疗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单用途预付卡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
- 河北省廊坊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血液净化医疗违法行为行政公益诉讼案
-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外卖餐饮以假充真危害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 山东省青岛市检察机关督促规范快递驿站取件码小票商业信息投放行政公益诉讼案
- 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医疗美容违法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
-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本文介绍了 3 月 15 日最高检和消协联合发布“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案例涵盖多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发布案例旨在推动消费环境优化升级,体现了检消合作在重点领域的成效,还列举了十大典型案例,展现了公益诉讼在消费维权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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