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板”登场,债券市场支持科技创新迈入新阶段,央行“科技板”: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

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表示将创新推出债券市场的“科技板”,专家认为这是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的关键突破,接着从完善政策体系、支持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创新风险分担机制三个方面阐述了“科技板”的作用和意义。

近期,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透露了一则重要消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力度,人民银行将会同证监会、科技部等多个部门,创新性地推出债券市场的“科技板”。

众多专家对此纷纷发表看法,他们认为债券市场“科技板”的设立,意义非凡。这不仅仅是融资工具层面的创新,更是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的一个关键突破。通过将多元化的债券产品、政策激励与市场化机制紧密结合,有望在很大程度上缓解科技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题,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速度,有力地推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落地实施。

完善政策体系

潘功胜详细介绍道,“科技板”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这三类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从而极大地丰富了科技创新债券的产品体系。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指出:“人民银行联合证监会、科技部等部门创新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深入实施,以及中央推动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大背景下,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债券市场,近年来一直积极创新科创类债券品种,持续加大对科创企业和科创用途资金需求的支持力度。

中金公司的研究报告显示,过去多年间,债券市场在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方面,已经出台了众多科技创新大类品种。其中包括银行间市场的高成长债、科创票据、混合型科创票据,以及交易所市场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成长产业债等。

中诚信国际研究院表示:“从债券市场结构的视角来看,科技创新债及‘科技板’的协同推进,意味着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将从‘工具补位’阶段迈入‘制度系统性建构’阶段,整体政策体系会更加完善。”

支持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

从债券市场“科技板”的发行主体来看,潘功胜介绍了三个方面。其一,支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以此拓宽科技贷款、债券投资和股权投资的资金来源。其二,支持成长期、成熟期的科技型企业发行中长期债券,这些资金可用于加大科技创新领域的研发投入、项目建设、并购重组等方面。其三,支持投资经验丰富的头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等发行长期限科技创新债券,带动更多资金投向早期、小型、长期以及硬科技领域。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执行总监于丽峰分析认为:“债券市场‘科技板’将支持三类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资金用途对应了对科技创新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支持。”

中金公司固收分析师雷文斓则指出,在三类潜在发行主体中,有两类属于金融企业。先由金融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再传导至科技型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疏通当前民营性质的、处于初创期的或现金流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科技企业在债券市场再融资难的堵点。

创新风险分担机制

潘功胜表示,债券市场“科技板”会根据科技创新企业的需求和股权基金投资回报的特点,完善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交易的制度安排,创新风险分担机制,降低发行成本,引导债券资金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地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雷文斓以目前交易所市场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银行间市场的混合型科创票据为例进行分析,这两类债券均鼓励发行人在发行方式、期限结构、利率确定和计算方式、还本付息方式、赎回或转换选择权、增信方式及促进债券交易等方面进行创新。

于丽峰认为,要推动科创企业和科创类基金发行中长期债券,需要在债券品种、条款设计以及风险分担机制上进行创新和优化,平衡好发行成本、信用风险与投资收益之间的关系,吸引长期资金参与。

明明觉得,通过债券发行,科创企业可逐步建立公开市场信用记录,提升信用评级,为后续融资创造有利条件。

本文围绕人民银行创新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展开,阐述了其对科技创新的重要意义,包括完善政策体系、支持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以及创新风险分担机制等方面,展现了“科技板”在推动科技企业融资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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