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深圳龙岗区一家“同城聚合配送”骑手驿站向未成年人租赁电动自行车兼职跑单配送的情况展开,讲述了家长发现后协商解约遇阻,以及该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和处理进展。
近日,一则发生在深圳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深圳一位家长向南都记者反映,在龙岗区的一家“同城聚合配送”骑手驿站,出现了向未成年人租赁电动自行车,让其兼职跑单配送的情况。
具体情况是,深圳龙岗区的学生家长彭先生称,他16岁多的儿子上周末以体验生活为由,通过某聊天软件在深圳市龙岗区南联社区的这家“同城聚合配送”网点租了一辆电动自行车,打算兼职做跑腿配送。该“平台承诺每天可以赚到400元左右”。
当彭先生发现此事后,前往该网点协商解约,却被告知单方面违约,需要赔付押金和一个月的租金费用。这不禁让人发问,如此行为,是否违规呢?
南都记者深入该网点进行了解。原来,该网点招聘的配送骑手需年满16周岁,其招聘信息在BOSS直聘等各类招聘平台均有发布。想要应聘的人员持身份证及本人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号即可线下参与面试并办理电动自行车租赁。租赁价格为每天23元,相应配置还可以依照个人要求进行选择。工作人员还提到,电动自行车均为一个月起租,租期满一个月后会在支付宝上扣除租金费用,要是租期不满则需要足月支付租金。
值得关注的是,该网点在BOSS直聘平台发布的招聘信息显示,其所属公司为“东莞市壹加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岗位“兼职.满16可就近安排400一天/可提供车”的招聘中对于年龄的要求为16至59岁,招聘类型为全职兼职均可。
从法律规定来看,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16周岁,并携带行驶证。而国内几家头部即时配送平台对配送员的年龄要求通常都在18周岁以上,并且要求配送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独立劳动能力,身体健康、持有有效健康证且无相关类型疾病,符合无违法犯罪记录、熟练驾驶相关车辆等要求。
彭先生在该网点与现场工作人员协商沟通未果后选择报警。民警告诉他“(这个网点)租车给小孩这种情况,已经发生过很多了”,而且这属于民事纠纷,民警不能强制退费,只能让双方协商解决。据悉,彭先生已向12345市民热线反映此事,当前显示,已由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受理。
对于此事,律师也给出了专业说法。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敏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这类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包括签订租赁合同等。
然而,如果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未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则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后方可生效。
如果一名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利用周末偶尔兼职,其收入不足以支撑其主要生活开支,仅作为零花钱或辅助性收入,则其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其签订的合同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才具有法律效力。相关机构(如网点)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时,有义务核实其年龄及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未核实未成年人身份或放任其签订超出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的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导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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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区“同城聚合配送”骑手驿站向未成年人租赁电动自行车兼职跑单配送,家长协商解约遇阻的事件。通过记者调查了解了网点的招聘和租赁情况,同时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律师对于未成年人签订合同效力的解读。该事件凸显了在涉及未成年人参与劳动和签订合同方面,相关机构应尽到核实和注意义务,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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