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一工地3名工人因违规作业被用安全带吊挂在体验区“示众”的事件,此视频引发关注。记者从住建部门了解到后续将规范教育方式。文章分析了这种极端惩戒方式的不合理性和违法性,强调企业在保障生产安全时应注重对员工的人文关怀,并提出科学的管理和教育建议。
近日,在四川省宜宾市,有一位网友在路过一处工地的时候,目睹了令人惊讶的一幕。只见在工地的安全带使用体验区,3名工人被安全带吊挂在那里,好似“示众”一般。经过了解得知,他们疑似是因为在作业过程中没有系安全带,从而受到了这样的惩戒。该网友将这一视频发布到网络上之后,迅速引发了广泛的关注。
记者专门从宜宾市三江新区住建部门进行了深入了解。原来,在3月9日,该辖区内的这处工地里,这3名工人确实是因为违规作业,所以才被采取了视频中所呈现的这种方式进行警示教育。住建部门表示,后续他们将会与设施项目方积极沟通,致力于规范其教育方式,更加充分地顾及工人的感受。(据3月12日华商报)
这是网传视频截图
我们都知道,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往严重了说,简直就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一旦发生意外情况,那后果必定是不堪设想的。从企业的角度来看,针对员工不遵守安全规章的行为,对其进行警示教育,甚至给予适当的处罚,只要出发点是为了对员工的生命安全负责,同时也是为了维护企业自身的利益,那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然而,像此次工地这样,直接把人用安全带吊起来“示众”,让工地上的其他人员看笑话,这种类似体罚的警示方式实在是太过刺眼,让人心里非常难受。这样的方式不但达不到预期的教育效果,反而会给人一种企业是在刻意侮辱和刁难工人的感觉。
这种极端的惩戒方式,虽然或许确实能够让被惩戒的人印象深刻,但是它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却远远超过了警示作用。一方面,用安全带把人长时间吊挂着,很有可能会损害员工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必要的身体伤害。另一方面,“示众”这种行为更是严重贬低了员工的人格尊严,会给他们留下难以磨灭的心理阴影。我们都知道,《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人格权。所以说,工地这样对待工人,无疑是对其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的侵犯,已经涉嫌违法。
在当今的法治社会中,任何人的尊严和权利都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尤其是那些做着最基础工作的一线劳动者,他们可能在某些安全意识方面比较淡薄,容易出现不守规矩的情况。企业理应积极地对他们进行教育、培训和管理。但如果企业采用违法的方式来进行法制安全教育,那实在是太过讽刺了。
从这件事情我们可以看出,项目方的管理者可能是一时冲动,才想出了这样的“损招”。这也暴露出其管理者法治意识的淡漠以及对员工缺乏尊重的现实情况。保障生产安全、追求生产效益固然是企业的主要责任,但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绝对不能忽视对员工的人文关怀。
基层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人力财富,他们的安全和尊严应该得到企业充分的重视和保护。如果企业一遇到问题,就只想着要如何整治那些搞出问题的人,甚至不惜通过侮辱式的体罚来打压员工,那么企业不但无法在安全发展的道路上走得长远,严重的时候还可能要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以人为本是企业发展的根本途径,这两者之间绝对不存在任何矛盾。企业应该通过科学的管理制度和人性化的安全教育来实现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权益的目标。比如说,企业可以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让每个人都清楚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角色和责任。同时,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让员工真正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此外,还可以设立安全奖励机制,对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员工积极主动地遵守安全规定。
只有企业发自内心地加强对基层劳动者的关心和支持,通过环环相扣、层层夯实的机制来保护他们的安全,相信工人们也能在这种良好的氛围中耳濡目染,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自觉尊重安全生产规定,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本文围绕宜宾工地3名工人被“吊人示众”的事件展开,指出这种极端惩戒方式既不合理又涉嫌违法,反映出企业管理者法治意识淡薄和缺乏人文关怀。强调企业应平衡安全生产与员工权益保护,通过科学管理和人性化教育来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尊严,以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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