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35岁就业门槛”现象展开,介绍了两会代表委员对此的看法,分析了该现象存在的现状、带来的不良影响,强调不应以年龄设限,应保障大龄劳动者权益,最后呼吁多方协同破除这一就业门槛,创造无歧视的就业市场。
商旸
就业,于每个家庭而言,是生活的保障与希望;于国家而言,是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基石。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促进充分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坚决纠正各类就业歧视”等内容,将就业问题提升到了新的高度。这一举措引发了参会代表委员的高度关注,尤其是“35岁就业门槛”这一备受争议的现象,成为了大家热议的焦点话题。
全国人大代表郑功成指出,国家已经在逐步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就业市场却依然设置年龄门槛,显然是不合理的。全国政协委员张凯丽也认为,35岁正处于人生精力充沛、经验逐渐积累的黄金时期,正是干事创业的好时候,不应该以这个年龄为界限来限制人们的工作机会。
然而,在现实的就业市场中,“35岁就业门槛”的现象却在一些行业和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些企业甚至将35岁年龄限制明确写进招聘信息里,而在一些互联网公司,这更是成为了一条心照不宣的隐性规则。
如今,我国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已经超过14年,大部分人都进入了高等教育阶段。受教育年限的延长必然导致就业时间推迟,可他们却很快就迎来了所谓的“35岁瓶颈期”。这不仅加剧了职场人士的焦虑情绪,也对整个社会氛围产生了不良影响。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用工需求更加依赖劳动者的高素质和高技能,而不再是单纯地比拼体力和延长劳动时间。如果用人单位仍然简单粗暴地以年龄划线,不仅会抑制劳动者的创造力和流动性,侵害劳动者的就业权益,还容易让企业错失那些经验丰富、能力出众的人才,进而影响组织的效能和创造潜力,这无疑是对劳动资源的一种极大浪费。
实际上,任何年龄标准都不应该成为劳动者平等就业的阻碍。在我国老龄化社会进程不断加快的当下,大龄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注和重视。目前,有接近3亿的农民工在城市里参与建设、提供服务,然而他们中超过50岁的求职者却已经被某些行业拒之门外。如果说建筑业等重体力行业以年龄设限还有一定的合理性,那么对于那些更强调技术和经验的行业,比如家政业,也将年龄作为门槛,就显得过于简单和武断了。面对大龄农民工,用工方不应该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而应该根据求职者的身体状况、能力情况进行分类施策,做出更加妥善的处理。
与就业机会相匹配的应该是劳动者的能力和实际贡献,过分地以年龄为标签而不考虑实际情况,不仅在道理上说不通,也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年龄限制涉嫌违反劳动法、就业促进法中“平等就业”的原则,构成了事实上的歧视,这一问题应该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建议主管部门对带有年龄歧视的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更加旗帜鲜明地反对就业年龄歧视;同时,建立和畅通劳动者的申诉途径,督促用人单位纠正无正当理由的年龄限制。用人单位也应该以更加精细化的态度,设立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机制和岗位招聘标准,注重考察劳动者的能力和实际作为。年龄应该是劳动者丰富经验的注解,而不是束缚他们能力发挥的枷锁。
破除“35岁就业门槛”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协同合作。这不仅仅关乎个体劳动者的权益,更是应对我国人口结构变化、释放人力资源潜力的必然选择。我们衷心希望全社会能够共同努力,让年龄不再成为就业的标签,创造一个没有歧视的就业市场,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实现自身的价值。
本文聚焦“35岁就业门槛”现象,通过两会代表委员的观点引出问题,分析了该现象的现状、危害及不合理性,强调保障大龄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性,并提出解决措施,最后呼吁多方协同,破除这一就业门槛,构建无歧视的就业市场,以实现劳动者的公平就业和自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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