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押货 四女内衣藏金粉 上海三中院一审判决走私案,181万余元黄金粉末走私 一男四女的犯罪之旅

一起一男四女受雇走私黄金粉末的案件,包括他们的作案手段、走私数量、纯度、价值以及法院的判决情况等内容。

有这么一起走私案件,一名男子与四名女子受他人雇佣,干起了走私的勾当。男子充当押货人,而那四名女子呢,则把黄金粉末藏在了特制的内衣之中,妄图从码头将这些黄金粉末走私出境。这些黄金粉末可不简单,纯度达到了约99.9%,总重量有12余公斤,按照价格认定的话,价值高达181万余元。

1月22日的时候,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的记者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那里得到消息。就在近日,上海三中院对这起走私黄金粉末的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其中,被告人吕某森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同时还要缴纳人民币十万元的罚金。而被告人郑某珊、谢某璇、郑某秋、袁某君这四人,则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且各自都要缴纳相应的罚金。

男子押货 四女内衣藏金粉 上海三中院一审判决走私案,181万余元黄金粉末走私 一男四女的犯罪之旅

这是庭审现场的照片,由上海三中院提供。

记者从法院方面进一步了解到,在2024年7月20日那天,被告人吕某森、谢某璇、郑某珊、郑某秋、袁某君被他人雇佣之后,由吕某森负责押货,他伙同谢某璇、郑某珊、郑某秋、袁某君,采用在内衣中贴身藏匿的方式,打算搭乘邮轮把黄金粉末携带出境。他们每个人可以得到5000港币的报酬。这五个人先是乘坐汽车,把黄金粉末从广东运到了上海,之后就企图搭乘邮轮前往日本,不过呢,在吴淞国际邮轮码头就被侦查人员当场给抓获了。

经过核查,谢某璇、郑某珊、郑某秋、袁某君分别走私的贵重金属为3236.79克、3242.67克、3244.18克、3237.04克,加起来总共走私的贵重金属达到了12,960.68克。经过检测,这些涉案的贵重金属是纯度在99.8% - 99.9%之间的黄金粉末,价值被认定为181万余元。

上海三中院在审理之后认为,被告人吕某森、谢某璇、郑某珊、郑某秋、袁某君以逃避海关监管的方式来走私贵重金属出境,他们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走私贵重金属罪,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五名被告人和他人构成了共同犯罪,不过在共同犯罪当中,他们都起到的是次要、辅助的作用,属于从犯,所以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五名被告人在到案之后,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而且他们都认罪认罚,并且在庭前就预缴了罚金,这些情况都可以从宽处理。综合考虑这五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于是作出了上面提到的判决。

法官也表示,这个案件和以往的走私贵重金属刑事案件相比,作案手段更加隐蔽。这些被告人竟然用特制内衣来藏匿黄金粉末,还想通过搭乘邮轮的方式来逃避海关的监管。要知道,走私黄金等贵重金属这种行为,不但破坏了国家有关金银等贵重金属出口的管理制度,而且还会对国家货币币值的稳定以及对外贸易的发展造成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针对走私贵重金属的行为是有规定的,那就是走私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的,情节较重的要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要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在这个案件当中,这五名被告人都是受他人指使才把黄金粉末走私出境的,数量是12余千克,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况,所以依法应当在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范围内判处刑罚。

本文总结了一男四女受雇走私黄金粉末的案件,详细阐述了他们走私的过程、被查获的情况、走私物品的数量价值、法院判决依据以及判决结果,同时也强调了这种走私行为的危害和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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