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35岁就业枷锁,共筑公平就业新生态 35岁就业歧视引热议,代表委员出招破困局

本文聚焦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就业的内容,着重阐述了代表委员们对35岁就业歧视现象的关注,他们纷纷提出放宽年龄限制、加强法律规制等建议,以促进就业公平。

“促进充分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坚决纠正各类就业歧视”……政府工作报告里有关就业的表述,在代表委员群体中引发了热烈的讨论。不少代表委员将目光投向了35岁就业歧视这一社会现象,他们积极建议公务员以及企事业单位在招聘时放宽年龄限制,打破35岁这个不合理的门槛,从而推动就业公平的实现。

回溯到1994年,当时发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明确指出,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之一为“年龄为35岁以下”。此后,众多用人单位纷纷效仿,将这一条件纳入自身的招聘要求之中。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代表

郑功成代表严肃指出,35岁限制入职的现象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有效的干预。为了尽快遏制就业年龄歧视现象不断蔓延的势头,需要制定详细的时间表与科学的路线图,以解决这一严重阻碍高质量就业的突出问题。

他进一步提出,国家应当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在纠正各类就业歧视,特别是年龄歧视方面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并且要接受社会的监督。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开通专门的就业年龄歧视申诉途径,方便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此外,要督促用人单位避免在招聘公告中随意设置年龄等限制性条件,对于那些拒不纠正的单位,应在相关政策上予以惩戒。

建议修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将反就业歧视纳入其中,对就业歧视现象给予明确、清晰的法律规制。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合伙人周世虹委员

周世虹委员强调,35岁正是一个人年富力强的黄金时期,以年龄为由限制就业,实际上是变相剥夺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这种做法有失公平。

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学校党委书记刘希娅代表

刘希娅代表建议,放宽公务员报考的年龄限制到40岁至45岁,同时其他社会性考试也应合理调整年龄限制,为更多人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

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领班邵永海代表

邵永海代表认为,在公务员招考及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时,对于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可适当放宽报考年龄,以更好地选拔人才。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已有部分省份在公务员招考中明确,部分招录条件年龄放宽至40岁或45岁。代表委员们认为,这一举措释放出了积极的信号,有望推动就业公平的进一步发展。

本文围绕政府工作报告中就业相关内容,展现了代表委员对35岁就业歧视现象的关注。他们从不同角度提出了放宽年龄限制、加强监管、完善法律等建议,部分省份已在公务员招考中放宽年龄,为促进就业公平提供了积极范例。整体反映了社会各界对解决就业歧视问题、推动就业公平的期望与努力。本文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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