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余瑾:执法者沦为阶下囚,严重违法被严惩 云南曲靖法官余瑾:辜负母亲教诲,严重违法被处理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原庭长余瑾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一事,包括她的基本情况、违法的行为内容以及最终受到的处理结果等情况。

云南省曲靖市监委传来消息,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曾经的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余瑾,因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被无情地开除了公职。

同样根据云南省曲靖市监委的通报,就在不久之前,余瑾的公职生涯戛然而止,这一切都是源于她的严重违法行为。

曲靖余瑾:执法者沦为阶下囚,严重违法被严惩 云南曲靖法官余瑾:辜负母亲教诲,严重违法被处理

这是余瑾的资料图。从图中很难想象这样一个人会做出如此多的违法之事。

公开资料显示,余瑾为女性,汉族人,籍贯是云南宣威市。她于1985年7月出生,在2007年12月开始参加工作。2010年7月起,她进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在法院里,她担任过多个重要的职位,例如曲靖市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还有曲靖市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然而,在2024年7月,她被通报接受调查。

据公开报道所说,2007年的时候,余瑾从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并且顺利地通过了国家公务员(司法)招录考试。当她把岗前培训通知告诉母亲的时候,母亲反复地叮嘱她:“要做到一碗水端平,做个有良心的法官。”可是,事与愿违。

现在来看,余瑾完全辜负了母亲的深切教诲。经过调查发现,余瑾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尤其是司法机关的审判人员,本应以身作则,遵守法律,可她却知法犯法,执法违法。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那些可能影响到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金。

她还违反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在工作调动方面谋取利益提供帮助,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组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更严重的是,她把公权力变成了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或者是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承诺或者实际上为请托人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请托人送来的财物,而且数额特别巨大。

余瑾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组织要求,构成了严重的职务违法,并且涉嫌受贿犯罪。她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这种行为的性质非常严重,带来的影响也极为恶劣,必须要严肃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的规定,经过曲靖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且报曲靖市委批准,曲靖市监委决定给予她开除公职的处分。同时,没收她的违法所得,并且把她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给检察机关,依法进行审查起诉,所涉及的财物也一并移送。

余瑾作为一名法官,本应秉持公正,维护法律尊严,但她却做出了严重违法的行为。从她的事件可以看出,司法人员必须坚守法律底线,任何违法乱纪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惩处。这一事件也警示着其他公职人员要廉洁奉公,遵守法律法规和组织纪律。

原创文章,作者:Foster,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ouwuzhinan.com/archives/3195.html

(0)
FosterFoster
上一篇 2025年1月27日
下一篇 2025年1月27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