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法德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湖北省襄阳市监委联合审查调查的事件。详细阐述了他在丧失理想信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背组织原则、失守廉洁底线、对待下属态度恶劣、违背审慎经营原则、以贷谋私等多方面存在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以及他身为国有金融机构党员领导干部却对党不忠诚、违反多项纪律、大搞权钱交易的行为,最后介绍了他被给予的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案件的移送情况。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传来消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湖北省纪委监委披露,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与湖北省襄阳市监委携手,对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的原党委书记、行长王法德展开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王法德已然丧失了理想信念,抛弃了初心使命,甚至伪造证据妄图对抗组织的审查。他完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企业的宴请,还收受那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从组织原则方面来看,他隐瞒自己持有的房产不报,在组织函询时也不如实说明问题,这一系列行为严重违背了组织纪律。
在廉洁方面,王法德更是底线失守。他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在分配和购买住房时侵犯国家利益,还违规套取交流干部住房租金。对待下属,他态度恶劣且简单粗暴,这一行为造成了不良影响。在工作上,他违背审慎经营原则,未能正确履行信贷管理职责。更为严重的是,他以贷谋私,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企业在贷款融资等事务上提供帮助,并且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数额巨大的财物。
王法德作为国有金融机构的党员领导干部,本应以身作则,然而他对党却不忠诚、不老实,党的“六大纪律”被他一一违反。他作风霸道,在工作中“搞个人说了算”,在与企业的交往中“亲”“清”不分,利用手中的信贷审批权大肆进行权钱交易。他通过迂回投资、他人代持、名借实要等手段,精心策划、花样翻新地掩盖利益输送的事实。他的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构成了严重的职务违法,并且涉嫌受贿犯罪。尤其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他依然不知收敛、不收手,性质十分严重,影响极为恶劣,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过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法德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王法德开除公职处分,同时收缴他的违纪违法所得;最后将他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及的财物也一并移送。
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原行长王法德严重违纪违法,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从对抗组织审查到违背各种工作和廉洁纪律,再到以贷谋私。他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有金融机构的形象,违背了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操守。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他进行了严厉的党纪、政纪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这一事件警示着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守纪律底线,廉洁奉公,忠诚于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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