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2月份重点交通违法相关情况,包括“两客一危一货”车辆、运输企业、农村面包车驾驶人等的违法情况,还有终生禁驾人员情况,同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如超员、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等,并附上事故多发路段。这些案例反映出企业和驾驶人存在的问题,山东交警借此提示广大驾驶人遵守交规。
近期,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公布了2月份重点交通违法的相关信息。此次公布涉及诸多方面,其中“两客一危一货”车辆里,交通违法次数较多的达到了60辆;在“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中,违法车辆占比较高的企业数量也有60家;农村面包车驾驶人中,违法较多的达20人;还有37人被终生禁驾。与此同时,一批典型案例和事故多发路段也被发布出来。
这些典型事故案例涵盖了多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像无证驾驶、超员以及发生事故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等。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部分企业存在很大问题。企业作为安全责任主体,却未能将责任落实到位,对驾驶人日常的安全教育做得很不到位,在管理方面存在诸多短板和漏洞。而部分驾驶人自身也有不足,他们遵规守法的意识十分薄弱,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总是心存侥幸。最终,这种种因素导致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给人们带来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下面来看一下2月份典型交通违法及事故案例。
务工别“误”安全 超员司机被查处
2月19日17时左右,烟台招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执勤民警在206国道安康路执行任务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FJ***6的中型普通客车看起来形迹可疑,似乎存在超员情况,于是马上将其拦下。经过检查,该车核定载人数量为19人,可实际却载了25人,这属于载人超过核定载人数20%以上但不足50%的违法行为。原来,车上的乘车人员都是到周边县市务工的人员,客车驾驶人想“多拉少跑”图个方便,就让超出的人员挤坐在过道里,完全忽视了安全问题,结果刚开车上路没多久就被执勤民警查获了。
执勤民警当即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还责令其将超员人员转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驾驶人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山东交警在此特别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拒绝超员,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无证驾驶心慌 换座把戏白搭!
2月11日15时左右,日照高速东港大队的执勤民警正在执法站执勤。这时,他们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L25**D的小型汽车在即将驶出收费站的时候突然停车,紧接着打开车门又马上关上。这一奇怪的举动立刻引起了执勤人员的警觉。等车辆驶出收费站后,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靠接受检查。当民警问到换座原因时,驾驶人开始矢口否认有换座行为,但是经过民警核查,驾驶人最终还是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原来,驾驶人周某在快要驶出收费站时看到交警在执勤,心里发慌,慌乱之中就和车上的车友上演了“偷梁换柱”的把戏,企图蒙混过关。经过核查发现,周某在2024年5月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被吊销,他的行为属于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对驾驶人和车上换座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周某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
肇事逃逸终禁驾 还要面临刑罚
2023年10月13日18时13分左右,被害人刘某杰驾驶电动自行车沿着德州市陵城区017乡道由西向东行驶。当行至德州市陵城区宋家镇017乡道与崇兴街路口西时,与被告人李某臣停放在公路南侧的无牌轻型栏板货车相撞。这一撞,电动自行车损坏了,刘某杰和电动自行车乘车人姜某凤也受伤了。李某臣的侄子李某辉行至此处发现事故后告知了李某臣,而李某臣却让李某辉驾驶该无牌轻型栏板货车驾车离开。后来,刘某杰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德州市陵城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姜某凤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经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五大队认定,被告人李某臣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
最终,被告人李某臣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25年1月10日,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李某臣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山东交警通过持续曝光交通违法和典型事故案例,旨在提示广大驾驶人要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断提升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的良好习惯。
本文总结了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公布的2月重点交通违法情况,包括各类违法主体数量、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揭示了企业管理漏洞和驾驶人意识淡薄等问题,山东交警借此警示驾驶人要遵守交规,抵制违法,提升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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