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王建新严重违纪违法的事件。原报道来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详细介绍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王建新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的消息。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建新展开了立案审查调查。王建新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坚守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但他却背道而驰。他对党不忠诚,选择对抗组织的审查,这是对党的纪律的公然违背。
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他也全然不顾,违规收受礼品,还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纪律要求。在组织原则上,他也存在问题,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的相关事项,这是缺乏纪律意识的表现。
他还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这一行为影响了公正执行公务,并且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还利用自己的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更为严重的是,他侵吞公款,数额巨大。在职务便利的利用上,他为他人在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且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建新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以及生活纪律,构成了严重的职务违法,并且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他依旧不收敛、不收手,这种行为性质非常严重,影响也极其恶劣,必须要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过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给予王建新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他的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相关财物也一并移送。
本文总结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王建新的严重违纪违法情况。他在多个方面违反党纪法规,包括违反党的纪律、职务违法、涉嫌贪污受贿等。最终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这一事件彰显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对于其他党员干部起到了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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