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32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内容,这些化妆品涉及面膜、防晒霜等产品,同时介绍后续监管部门将采取的措施等情况。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一则关于32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这些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包含了大众常用的品类,例如面膜、防晒霜等产品。
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梦颜添美海藻嫩肤颗粒面膜等32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这一情况表明在化妆品市场的监管中,仍存在不少需要关注和改进的地方。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并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如果涉嫌犯罪,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这一系列的措施旨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化妆品市场的健康秩序。
特此通告。国家药监局于2025年1月20日发布此通告,来源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监局通告32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包括面膜、防晒霜等品类,相关部门将对涉事企业进行调查、要求风险控制和自查整改,化妆品经营者需停止经营,违法犯罪的将被依法处理,这体现了对化妆品市场的严格监管,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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