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会同多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这一事件,介绍了《管理办法》中关于产业兼职教师选聘条件、程序,以及各方任务等相关内容,还提到了其在人才培养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和为支持产业兼职教师工作的其他要求。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 - 中工网记者于忠宁)近期,教育部协同中央组织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印发了《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可是首个专门针对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而推出的文件。
《管理办法》清晰地界定了产业兼职教师的行业来源与从业经历,在政治素质、年龄学历以及所取得的应用性成果等维度明确了产业兼职教师选聘的基本要求。并且围绕技术能力、突出贡献、管理经验等方面列出了优先考虑的条件,还对产业兼职教师聘请的程序给予了详尽的规定。
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产业兼职教师要承担参与人才培养、开展校企合作等任务;普通本科高校则要承担完善聘请办法、强化聘任管理、增强组织保障等任务;而产业兼职教师所在的单位需要承担支持人才聘请、加强管理激励等任务。
《管理办法》积极鼓励高校聘请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来担任兼职教师,这样做能够推动教育教学、实训实践、科研创新等多方面的相互融合,为挖掘学生的创新潜能、锤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良好的条件,从而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培育大量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全方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服务效能。
除此之外,《管理办法》还针对加强政策配套、对专项招生计划予以倾斜支持、优化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支持方式、加大典型经验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以此来增强对产业兼职教师工作的支持力度。
本文总结了教育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管理办法》在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方面的重要意义,包括明确教师选聘条件、规定各方任务、推动人才培养和多方面提升等,以及在支持产业兼职教师工作方面的其他要求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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