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造假?新规将严惩

生态环境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同时阐述了机动车尾气是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之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在重型货车环保达标监管中的重要性,以及该征求意见稿的目的等相关内容。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传来消息,《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于近日开启了公开征求意见的进程。

《征求意见稿》清晰地指出,一旦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存在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情况,并且符合情节严重的情形,那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就得把这种情况纳入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考量范围之中,同时依法进行严格处罚;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则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消该机构的检验资格。

从《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来看,机动车尾气已经变成了当前大气污染的主要源头之一。就拿全国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来说,它在氮氧化物总排放量中所占的比例达到了34%。在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的第三方机构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尤其重要,它是重型货车环保达标监管环节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要是重型货车不按照要求去使用污染控制装置,再加上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还弄虚作假的话,就会致使大量超标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从而直接引发环境污染。

生态环境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共同编制《征求意见稿》,目的在于依法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查处,规范针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判定,维持对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征求意见稿》在制定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影响程度、危害后果以及各地实际工作的基础,进而明确了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的判定标准。

另外,《征求意见稿》是适用于发布生效之后所发生的行为和事件的。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追溯周期内,如果经过查实,存在上述情节严重情形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相关部门就必须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取消其检验资格。(白丽斐)

本文总结了生态环境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造假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情况,包括造假行为面临的处罚、机动车尾气污染现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重要性、征求意见稿的目的以及适用范围等,强调了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造假行为规范管理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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