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交通运输部和人社部公布的《关于发挥交通运输作用促进全社会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包括创造就业岗位的多种方式以及提升部分司机群体就业质量、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等方面的情况。
1月24日,交通运输部和人社部共同公布了《关于发挥交通运输作用促进全社会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指导意见》,这一意见的目的在于努力开拓出更多高质量的就业岗位。
在《指导意见》里明确提出,要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将新一代的信息技术融入到运输服务当中。例如,智慧物流和智能配送等领域正在不断发展,通过这样的融合就能够开发出与之相适应的就业岗位。同时,要积极培育和壮大战略新兴产业,当先进交通装备不断发展时,也要开发出与之匹配的就业岗位。另外,在布局建设未来交通产业方面,像新型高速轨道交通、人工智能与交通运输相结合等发展情况,也要开发出合适的就业岗位。
《指导意见》还着重指出,要加强共建高校的建设工作。对新增交通发展所需要的学科、专业进行优化完善,重点强化综合交通运输、智慧交通与智慧物流、人工智能等领域相关的学科和专业设置。并且要大力推动交通职业教育的发展,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融通、产业与教育的融合以及科学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融汇。
此外,《指导意见》也提到了提升特定司机群体就业质量的内容。比如网约车、巡游出租车司机,还有公交车、城市轨道交通以及营运客货车司机群体等,要提升他们的就业质量,促进这些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的提升。对于新就业形态的发展,要给予支持并进行规范。要加强对平台企业运营、用工等情况的管理监督,优化服务保障,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健全新就业形态人员的社保制度,扩大出行、同城货运等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并且严厉打击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查处那些以招聘为名的欺诈乱象,从严整治套路贷、套路租等问题。
本文总结了交通运输部和人社部公布的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创造就业岗位的途径如产业改造、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布局等,高校学科专业建设方面的举措,提升特定司机群体就业质量的措施以及对新就业形态发展的管理与支持等多方面内容。这些措施将有助于促进全社会高质量充分就业,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推动交通领域发展等方面有着积极意义。
原创文章,作者:Daniel Adela,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ouwuzhinan.com/archives/18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