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应县人大常委会公告:人事变动相关

晋中市介休市人大常委会接受代表辞职请求,朔州市应县人大常委会的人事变动相关公告,包括接受监察委员会主任辞职和人大代表的补选情况等内容。

晋中市的介休市有新的人大常委会动态。在2025年2月7日,介休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一项重要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因为工作原因,王占斌、贺卫东两名同志提出辞去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介休市人大常委会接受了他们的请求,并且会报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而在朔州市的应县,也有相应的人大常委会动态。2025年2月8日,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了重要决定。根据《地方组织法》《国家监察法》的有关规定,由于工作变动,宋岗提出辞去应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应县人大常委会接受了这一请求,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同样是在2025年2月8日,应县还有关于人大代表补选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受主任会议委托,金城镇、南河种镇、义井乡三个乡镇的四个选区分别采取等额补选、无记名投票方式,依法补选相超升、于介澜、王德福、王为为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同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这四名同志的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有效。这些事件反映了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人事管理和代表选举补选等工作的情况,展示了地方政治生活中的正常人事调整机制。

本文总结了晋中市介休市人大常委会接受代表辞职以及朔州市应县人大常委会在人事变动和代表补选方面的情况,体现了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正常人事调整等工作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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