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是对食品添加剂新规变化要点进行阐述,包括食品添加剂定义的修改、甜味剂总量要求的修改、部分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的删除等内容,同时也提到了新规对食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影响等。
食品添加剂新规变化要点全知道
一、食品添加剂定义的重要修改
在新的国标当中,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把营养强化剂归入到了食品添加剂的定义范畴里。这样的调整在法规层面上让营养强化剂的归属变得更加清晰明确。营养强化剂在食品中的作用不容忽视,这一调整有助于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相关的管理工作。
二、甜味剂总量要求的变更
新规增加了阿斯巴甜、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详细来讲呢,如果同时添加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和阿斯巴甜,或者同时添加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和安赛蜜时,它们混合使用的最大量不能超过标准规定的阿斯巴甜或者安赛蜜的最大使用量。这一规定的出台,有助于更加精准地控制甜味剂在食品中的使用量,保障食品安全以及消费者的健康。
三、部分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被删除
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 - 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这些品种在新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被去除了,这意味着它们不能再被用于各类食品当中。
四、特定食品中的添加剂限制
食醋里不允许使用冰乙酸;
果蔬汁(浆)不能使用纳他霉素;
蒸馏酒不可以使用β - 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等。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多种食品中被禁止使用。像黄油、浓缩黄油、淀粉制品、面包、糕点以及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预制肉制品、肉罐头、果蔬汁(浆)等食品都不能把脱氢乙酸当作防腐剂来用了。
在现代的食品工业发展进程中,食品添加剂的合理使用有着重要意义。它能够提升产品的品质,让食品的种类变得更加丰富,从而满足广大消费者对于食品多元化的需求。
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规范使用一直都非常重视。在2017年的时候,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就联合印发了《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就要求进一步推动食品添加剂等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
从新修订的这个标准来看,我国对于食品安全方面的要求是越来越严格了,制度设计也越来越完善规范。
目前,有很多地方都已经发文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据新版标准的规定,积极主动地开展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以及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对照自查工作。要是发现有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情况,就要尽早调整、尽快规范,要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纳入到关键控制点程序当中进行严格的管控,以此来确保出厂的产品能够符合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
新版的标准几乎关系到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作为食品生产企业,要及时学习新标准的要求,积极主动地落实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用实际行动来守护消费者的饮食健康。
要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的新国标,从源头进行严格防范、在生产过程中严密监管、对违法行为严厉惩处,通过多种措施并举,防止出现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与此同时,消费者在选购食品的时候,可以参考产品包装上的配料表和营养标签,查看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从而选择符合新规、安全可靠的食品。
最后,我们再一起梳理一下新旧标准的变化要点吧。
本文总结了食品添加剂新规中的多个变化要点,如定义修改、用量要求变更、品种使用规定删除等,强调了新规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要求以及对消费者选购食品的指导意义,体现了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严格要求与不断完善的制度设计。
原创文章,作者:购物狂魔,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ouwuzhinan.com/archives/128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