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昌发生的两起由孩子玩火引发的森林火情事件,以及相应的损失和家长的赔偿情况,同时也提及当地的防火提醒和相关规定。
近日,四川西昌方面发布了一则通报,内容是7名小孩因为放烟花或者玩火的不当行为引发了森林火情,最终家长总共赔偿了145万元。
先来看看第一起事件。在2024年2月12日15时43分的时候,西昌市马道街道办家园社区发生了森林火情。当时,各级各类的扑救队伍共计213人参与了灭火行动,经过努力,在当日18时许,明火就全部被扑灭了。
经过调查发现,起火的原因是这样的。就读于西昌市某小学的吉好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邀请了李子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沙某某(男,彝族,现年14岁)一起到马道铁路公安处家属区背后燃放烟花。在燃放烟花的过程中,烟花引燃了杂草,从而引发了火情。这起火情的过火面积大概是0.3公顷,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了30万元。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关部门依法向涉案人员的监护人追偿损失30万元。
再看第二起事件。2024年3月10日,西昌市开元乡开元村2组村民沙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陈某(男,彝族,现年9岁)、陈某某(女,彝族,现年11岁)、阿忠某某(男,彝族,现年6岁)在裕隆回族乡马国鱼塘旁山沟里放羊的时候,多次用打火机点燃树枝玩耍。在16时50分,当他们第6次点燃树枝的时候,风势突然增大了,山火就迅速地蔓延开来,进而引发了火灾。这一次,各级各类的扑救队伍有410人参与了灭火工作,当日明火就全部被扑灭了。这起火灾的过火面积达到了9.4397公顷,造成的经济损失为115万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涉案人员的监护人追偿火灾损失115万元。
当地也发出了相关的提醒。在寒假期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时有发生。所以提醒大家一定要提升防火意识。特别是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时候,必须要有监护人在场看护,而且不要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另外,根据西昌发布的消息,按照省、州森防指火险预警提级要求,在2025年2月9日全天,西昌市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预测预报为红色预警信号0个、橙色预警信号0个、黄色预警信号23个、蓝色预警信号0个。
西昌公安也做出了提醒,在2025年1月1日 - 2025年6月30日为禁火期,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林地、草原、草地及林(牧)区边缘外5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如果违规用火造成了损失,那么就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要是引起森林草原火灾并且涉嫌犯罪的,就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总结了四川西昌的两起森林火情事件,都是由孩子玩火引发,这些事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相应的家长承担了赔偿责任。同时,当地也强调了防火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禁火规定等内容,旨在提高民众的防火意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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