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春节档电影票房火爆,盗摄问题引关注 2025春节档:哪吒票房登顶,盗摄阴影浮现

2025年春节档电影展开,讲述《哪吒之魔童闹海》票房成绩斐然,登顶全球影史单一市场票房榜,但同时电影热映背后盗摄问题逐渐凸显,接着会详细阐述不同情况的盗摄行为在法律上的判定情况。

2025年的春节档堪称是“史上最强”的春节档。根据网络平台数据显示,截至2月7日21时,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的票房(含预售)成功突破了67.922亿,这个成绩可不简单,它已经超过了《星球大战:原力觉醒》的票房成绩,从而登顶全球影史单一市场票房榜。不过,就在这部电影热映的同时,一个棘手的问题也随之出现,那就是盗摄问题。这个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并且给电影市场带来了不少的负面影响。在当下,很多人会有在电影院发布朋友圈打卡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会不会涉及到版权问题呢?到底哪种情况的偷录和传播才是涉嫌违法的呢?浙江伦和律师事务所的王逸芸律师给出了专业的解读。王律师指出,首先,如果一个人是以盈利为目的,在影院里私自拍摄电影从而形成所谓的“枪版”电影资源,并且向不特定的群体进行传播,这种非常典型的“盗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其次,就算没有盈利的目的,但是如果录制的是长视频甚至是完整版的电影,并且向不特定的公众传播,这种行为就构成了对电影实质性内容的替代,会影响电影的正常传播和市场秩序,导致版权方的利益受损,这样也有可能会构成侵权违法。“而且,以上这两种情况,如果情节严重的话,甚至可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从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大家可能也会担心自己在看电影的时候拍一两张照片用来发朋友圈是不是违法的呢?这就要看是否在合理使用的范围之内了。如果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仅仅是把摄屏得到的照片或者录像保存在拍摄设备里,供自己留念、欣赏,并且没有通过任何渠道传播,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是不会构成侵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存在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依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都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一旦发现有人进行录音录像,电影院的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并且要求其删除;要是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本文总结了2025年春节档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票房登顶的情况,同时着重指出了伴随电影热映而出现的盗摄问题。并通过律师解读和相关法律规定,详细阐述了不同情形下盗摄行为的合法性判定,包括盈利性盗摄、对电影实质内容替代的非盈利性传播以及个人留念性拍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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